【香港商報訊】記者李銘欣報道:為加強預防動物非法進口及增強公眾衛生的工作,漁護署於2008年成立檢疫偵緝犬隊,至今有8隻偵緝犬和十多名領犬員,在香港各個陸路邊境管制站、機場、空運中心進行檢驗走私檢疫物品行動,阻截走私活動。
臨近農曆新年,踏入市民偷運蘭花回港的高峰期。漁護署在今年1月已檢獲23宗,署方計劃利用偵緝犬隨機在各口岸日夜執勤,亦會加強宣傳及教育。漁護署瀕危物種保護主任(牌照事務)劉苑容表示,蘭花受《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管制,未領許可證進口最高可罰款100萬港元及監禁1年,除非預先取得漁護署發出的許可證,否則從境外攜帶蘭花回港屬違法。
去年走私蘭花達249宗
劉苑容透露,在去年1月,檢獲非法進口活生蘭花個案有148宗、2月有7宗,而在2024年的1月有62宗、2月有48宗。至於走私瀕危動植物中,以去年為例,蘭花佔249宗、花旗參佔127宗、其他植物佔52宗、哺乳類動物佔42宗、雀鳥4宗、爬行動物78宗、魚類30宗、其他動物8宗。
漁護署獸醫師(進出口) 賴慧明獸醫表示,漁護署2008年成立檢疫偵緝犬隊,在打鼓嶺行動中心設有狗房及訓練場,領犬員和偵緝犬需接受為期約4個月的特別訓練。訓練內容包括轉盤訓練、行李搜查訓練、模擬旅客篩查訓練、模擬貨車貨物搜查訓練等,當偵緝犬通過基本訓練及評核後,便會由領犬員帶到邊境口岸、機場客運大樓作實地訓練,亦會參與海關的聯合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