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訊】地產建設商會更新指引,放寬招標出售新盤單位的限制,可招標單位實用面積由不少於753平方呎,進一步放寬至538平方呎,面積限制放寬約28%;容許項目入伙後如售出全盤20%單位即可進行標售,之前要25%。招標出售的必須要兩房或以上戶型。新引指已於去年12月起生效。
以招標形式賣樓,是指發展商不設固定價單,以公開競價方式出售住宅單位,買家用保密形式提交報價,以「價高者得」的方式決定是否中標。地建會表示,為進一步優化市場運作環境,和滿足買家需求,因而決定進一步放寬標售指引。
高力估價及諮詢服務高級董事梁鎮峰向本地媒體表示,地建會最新修訂為發展商在銷售現樓項目時提供了更合理的靈活性,有助於更有效地處理存貨、加快資金回流。
最早2019年推限呎招標指引
翻查資料,因應過往中小型新盤濫用招標成風,為了增加銷售透明度,地建會早於2019年5月發出招標指引,以避免發展商賣樓濫用招標手法。當時地建會推出指引,僅容許會員可以將實用面積753平方呎、三房或以上分層單位招標出售,另獨立屋、洋房及特色戶(包括複式、頂層連天台或平台、低層連平台庭園或花園等),以及面積不少於1076平方呎的大單位,亦可進行招標。
及後在2024年6月作出修改,加入項目入伙後至少沽出全盤25%單位才可標售,而單位面積則維持不少於753平方呎,同時取消三房或以上戶型限制,及兩房以下亦不可作標售,但不少於753平方呎大兩房屬可招標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