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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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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香港商报

深圳全市推廣「掃碼入企」

日期: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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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A12       上一篇    下一篇

【香港商報訊】記者伍敬斌報道:11月11日,深圳市政府新聞辦舉行《深圳市行政執法監督碼管理規定》新聞發布會,介紹了全國首部以市政府規範性文件的形式出台的「掃碼入企」制度文件——《深圳市行政執法監督碼管理規定》的制定和實施情況。《管理規定》旨在建立執法監督碼運用的長效機制,給執法行為裝上「電子眼」,讓企業擁有「護身符」和「服務碼」。

源頭杜絕「隨意檢查」「任性執法」

深圳市司法局從2023年底開始謀劃建設行政執法監督碼系統,破解行政執法不規範的難點問題。經過前期試點,目前已正式啟用執法監督碼系統,在全市推廣「掃碼入企」。實施一段時間以來,執法人員的入企檢查頻次有所下降,企業滿意度有所提升,成效初顯。

「執法監督碼系統是鏈接執法監督主體、執法主體、全市各商事主體,實現執法全過程實時可感可溯的智能監督系統。」深圳市司法局局長蔣小文表示,出台《管理規定》是用制度將上級的「頂層設計」轉化為基層的「生動實踐」。將「掃碼入企」這一經過實踐檢驗的好做法,從「試點探索」上升為「制度規範」,讓創新成果長效運行。

據悉,《管理規定》強制「掃碼入企」,給執法行為裝上「電子眼」,使執法人員更加注重行為規範、言行文明,從源頭杜絕「隨意檢查」「任性執法」,切實為企業鬆綁減負。一方面,「掃碼入企」讓涉企行政檢查情況成為一本「明白賬」,執法監督主體可以精準發現和糾治涉企執法中的突出問題。另一方面,企業可以通過執法監督碼系統提出建議、反映訴求,獲取惠企政策服務,有效增強企業的獲得感。

一鍵投訴提升企業話語權

深圳市司法局黨委委員、市律師行業黨委專職書記陳明介紹,《管理規定》共25條,構建起「一碼統籌,企業、執法、監督三方協同」的執法監督體系,對「掃碼入企」工作進行全面規範。

《管理規定》要求,涉企執法必須登記,全程留痕、有據可查。若遇突發應急事件,或者不及時檢查可能導致證據損毀滅失等特殊情況,執法人員可先行檢查,但在離企前須補充掃碼。如果遇到網絡故障或系統異常,也可在檢查結束後10個自然日內補錄信息並說明理由。既確保執法監督不缺位,又不影響執法效率。同時,《管理規定》賦予企業三項關鍵權利:實時查詢權、評價權、投訴權,對不規範行為可一鍵投訴。讓企業從過去的「被動迎檢」轉變為「主動監督」,切實提升企業的話語權。

接下來,深圳市司法局將採取專項督導、數據動態監測、嚴格問責追究等多項舉措保障《管理規定》落實。

據悉,企業用戶登錄「深i企」,就能方便地查詢、申領自己的專屬電子監督碼,過程簡單順暢。目前已完成「深i企」平台註冊用戶380多萬企業的賦碼,其中包括98.4萬的個體工商戶,上市公司、高新技術企業、專精特新企業、「四上」企業等重點企業實現了100%的覆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