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訊】據中新社消息,為進一步激發民間投資活力、促進民間投資發展,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關於進一步促進民間投資發展的若干措施》,提出13項針對性政策舉措。
有力拓展民間投資發展空間
在擴大准入方面,對需報國家審批(核准)的具有一定收益的鐵路、核電等重點領域項目,鼓勵支持民間資本參與,對具備條件的項目,民間資本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對各地方規模較小、具有盈利空間的城市基礎設施領域新建項目,鼓勵民間資本參與建設運營;引導民間資本有序參與低空經濟、商業航天等領域建設,積極支持有能力的民營企業牽頭承擔國家重大技術攻關任務;清理不合理的服務業經營主體准入限制;規範實施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新機制,修訂分類支持民營企業參與的特許經營項目清單;堅決取消招標投標領域對民營企業單獨設置的不合理要求;進一步加大政府採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
國家發改委經濟體制與管理研究所副所長、研究員祁玉清表示,在符合政策要求的前提下,對具備條件的項目,允許民間資本持股比例高於10%,有力拓展了民間投資的發展空間。
在打通堵點方面,保障民營企業在電力併網運行、油氣管網設施使用、運力資源調配等方面的合法權益;鼓勵支持民營企業加快建設一批具有較強行業帶動力的重大中試平台,支持國有企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面向民營企業提供市場化中試服務;支持民營龍頭企業、鏈主企業、第三方服務商建設綜合性數字賦能平台,深入實施中小企業數字化賦能專項行動,支持更多民營中小企業加快數字化升級改造。
提高民企融資可及性和便利度
在強化保障方面,加大中央預算內投資對符合條件民間投資項目的支持力度,積極發揮引導帶動作用,用好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支持一批符合條件的重要行業、重點領域民間投資項目,補充項目資本金;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制定民營企業年度服務目標,滿足民營企業合理信貸需求;持續落實好突破關鍵核心技術科技型企業上市融資、併購重組「綠色通道」政策,積極支持更多符合條件的民間投資項目發行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
「融資難、融資貴、融資短,是民營企業發展壯大過程中普遍面臨的主要障礙。」據中國證券報報道,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副院長、研究員徐玉德表示,《若干措施》進一步細化財政和金融協同發力部署。一方面,加大中央預算內投資對民間投資項目的支持力度,並發揮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對民間投資項目的支持作用。另一方面,用好支持小微企業融資協調工作機制,包括持續落實好科技型企業上市融資和併購重組「綠色通道」政策等,充分提高民營企業的融資可及性和便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