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港澳大灣區創新智庫昨宣布,三項低空安全粵港澳標準中的兩項已順利通過評審。
【香港商報訊】記者韓商、蘇尚報道:為加速粵港澳大灣區低空經濟高質量發展,推動低空飛行領域規範化、國際化發展,粵港澳大灣區創新智庫昨日宣布,在各參編單位及專家通力合作與大力支持下,三項低空安全粵港澳標準的兩項已順利通過評審並正式發布實施。
建構「安全-執法-保險」標準閉環
本次低空安全粵港澳標準是由粵港澳大灣區創新智庫(簡稱「智庫」)牽頭發起,50多個內地及港澳權威機構參編,由廣州市南沙區粵港澳標準化與品質發展促進會、粵港澳大灣區標準與創新協會與澳門工會聯合會聯合發布。粵港澳大灣區創新智庫主席莊守堃指,透過建構「先行先試—動態迭代—全域推廣」的標準化創新路徑,旨在形成「標準與創新雙向賦能」的良性循環機制,為大灣區低空經濟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莊守堃強調,作為戰略性新興產業,低空經濟的高質量發展亟需建構「安全—執法—保險」三位一體的標準閉環。安全標準是產業健康發展的基石,只有建立統一、規範的安全準則,才能為執法監理和保險理賠提供明確依據。因此,制定完善的安全標準不僅是產業發展的第一步,更是保障低空經濟行穩致遠的關鍵。基於此,智庫從今年2月28日牽頭發起《低空飛行通用安全保障要求》《低空飛行特定場景安全要求》及《低空飛行基礎設施與保障指南》三項標準的編制工作。
智庫聯席主席葉曉雷作出生動解讀:若以通俗比喻來說,《低空飛行基礎設施與保障指南》管的是「地上基建」,為低空飛行築牢地面保障根基;而《低空飛行通用安全保障要求》管的是「天路運行」,規範空中飛行的安全規則。
今年2月,在智庫積極推動下,粵港澳大灣區標準與創新協會(簡稱「協會」)正式成立,其核心工作即是聚焦標準制定與推廣。協會執行主席陳瑞蓉表示,此次發表的兩項低空安全標準,是協會成立後首批發布粵港澳標準。該兩項嚴格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團體標準管理規定》為遵循,緊扣「粵港澳標準」建設路徑,由三地權威機構聯合起草,並經粵港澳三地專家共同評審通過後,正式發布並落地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