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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香港商报

簡樸房條例刊憲明年3月生效

日期: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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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訊】記者馮仁樂報道:特區政府昨日於憲報刊登《簡樸房條例》。條例將於明年3月1日生效,除當中有關違法出租分間單位罪行的條文則將於2027年3月1日起生效。

《簡樸房條例》為出租住宅樓宇分間單位引入規管制度,要求住宅樓宇分間單位符合居住環境的最低標準,包括最低面積、最低高度、消防安全、結構安全、獨立廁所、供水要求、照明通風,以及獨立水電表,並取得簡樸房認證,方可合法出租作居住用途,以確保分間單位能提供安全、衛生和合理的居住環境。

在「簡樸房」規管制度下,分間單位是指住用建築物或綜合用途建築物住用部分的住宅單位,經分間/重新分間後,使其布局與參照建築圖則上所顯示的布局有所不同,並在改動後有兩個或以上設計作獨立住宅租賃用途的隔間。換言之,若個別住宅單位沒有在參照建築圖則的基礎上作改動,出租該住宅單位內的房間作居住用途不屬條例的規管範圍。

規管制度設48個月過渡安排

此外,就私人住宅單位而言,「參照建築圖則」一般是指獲屋宇署發出佔用許可證(俗稱「入伙紙」)的相關獲准建築圖則;如相關住宅單位在取得入伙紙之後並在刊憲日之前,有獲屋宇署確認完工的建築工程以改動單位內的布局,則該相關獲准建築圖則會視為「參照建築圖則」,以較新者為準。

現時全港有約11萬個住宅樓宇分間單位,涉及約22萬名居民。規管制度將提供48個月的過渡安排,讓分間單位的業主或營運者有時間了解新規管制度,並逐步過渡至符合簡樸房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