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俊民
近日,杭州启动为期两个月的“百村巡察·攻坚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这是在“十五五”开局之年对乡村全面振兴的一次“政治体检”,意义深远。
“百村巡察·攻坚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就是把巡察“探头”架设到田间地头和村民家门口,旨在打通基层监督“最后一公里”,解决上级监督难以触及的深层次问题,重点聚焦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并对全市116个重点村(社)党组织开展集中巡察。“百村巡察·攻坚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以超常规的力度和举措,推动发现一批问题线索、督导化解一批信访矛盾、推动办成一批民生实事、形成一批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让美丽乡村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民更富。
众所周知,党的十八大以来,美丽乡村建设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农村面貌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基础设施显著提档升级,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公共服务持续优化,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城乡差距缩小,粮食产量连续11年稳定在1.3万亿斤以上,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3.2%,乡村绿化、生态修复、低碳农业全面推进,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蓬勃发展。这些成就共同绘就了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新图景,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奠定了坚实基础。然而,随着乡村全面振兴步伐加快,资金、资产、资源管理问题日渐显露,作风建设等问题日渐突出……“百村巡察·攻坚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是村干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场的一次自我净化,是精准发现并破解制约乡村发展深层次问题、将监督实效转化为推动乡村振兴发展动力的赋能行动。因此,巡察组身负重任,既要俯身亲民,又要进门入户听民意、进企业纾困解惑,还要和相关部门协调配合,肩负着整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民土地权益以及物业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突出问题的责任。这是其一。其二,村干部要自觉地把自己“摆”进去。因为村干部对村里情况最熟悉,对面临的困难最有发言权,所以要有主动作为的意识,提建议、出主意,而不是把自己置于“百村巡察”的对立面,等待巡察组谈话派任务。其三,村民要有“村里的事就是我的事”的当家作主意识。自己碰到的问题、自己看到的问题、自己想到的问题,应当主动向巡察组反映,不仅反映问题,还可以提出自己对村里发展的想法,只有这样,上级监督难以触及的深层次问题才能被看见。
当然,巡察不仅仅是单纯发现问题,而是强调巡察与集中整治同步推进、一体实施。发现问题后,立即或同步启动整治提升工作,推动立行立改,并注重举一反三,实现从“解决一个问题”到“规范一类事项”的转变,起到“巡察一村规范一片”的放大效应。
这样想来,“百村巡察”不仅是监督利剑,更是发展引擎。通过政治巡察的纵深推进,基层治理的堵点被逐一疏通,民生福祉的底线被牢牢守住,乡村产业的活力被全面激发。未来,还将不断完善贯通协同监督体系,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加坚实的政治保障与治理支撑,进而让村民的腰包更鼓、精神更富、日子更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