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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富阳日报

危货运输车辆新国标
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日期: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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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6版:城事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记者 姜炜 通讯员 汪军)《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安全技术条件》(GB 21668-2025)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标为提升危货车辆的安全性,将主动安全装置全面升格为强制安装。

危货车辆须安装

4大安全装置

7月1日起,相关危货车辆必须安装4大安全装置。一是电子稳定控制系统(ESC),对重载罐车意义重大,能在侧风或紧急变道时主动防侧翻,提高车辆的稳定性。二是电控气压制动系统(EBS),安装后制动响应速度更快。三是轮胎气压监测系统(TPMS),实时监控四轮气压,防爆胎。四是车载终端(智能监控),全面取代旧式行驶记录仪,实时上传定位、车速、驾驶行为数据,以后超速、疲劳驾驶数据全程留存。

根据相关要求,新申报车型7月1日起必须符合新标准要求,已获批车型必须要在2027年1月前完成整改。部分技术要求因行业准备需要,设置更长的过渡期。其中,半挂牵引车自动紧急制动系统(AEBS)宽限至2028年7月1日,N2类、N3类货车的电子稳定性控制系统(ESC)延长实施时间(具体以官方解释为准)。

此外,危货车辆标识要求也进行全面升级。新标对车辆外观标识提出了更详细的要求:由反光标识、橙色反光带、限速标志、安全标示牌组成完整视觉警示系统,包含限速、UN编号、危险品类项、应急处置方法。车辆必须按规定粘贴反光带、悬挂菱形标志牌,并配备电子标识。

富阳相关企业

已着手落实

位于新登镇的杭州永昊物流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危险货物运输(第3类、第8类、第9类,剧毒化学品除外)。目前企业旗下自有车辆33辆,其中重型半挂牵引车14辆、重型罐式半挂车14辆、重型罐式车辆2辆、中型罐式货车2辆,中型特殊结构货车1辆。公司负责人叶春说:“危货运输责任重大,先前我们已通过区交通运输局政策宣贯途径,获悉新规相关要求,并严格对照国家标准开展全流程合规准备。”

叶春介绍,针对车辆技术合规方面,企业已完成全部危货运输车辆技术状况逐台排查,对照新规四项核心配置逐项核验。目前,除两辆老旧罐式货车暂未配齐ESC、EBS外,其余车辆均符合新规技术要求。对未达标车辆采取“改造提升+淘汰更新分类处置”。一方面与专业机构、主管部门对接开展技术评估,制定精准加装方案,评估完成立即实施升级;另一方面对使用年限长、改造经济性差的老旧车辆,将予以淘汰更新,确保全部运营车辆均能达标合规。

叶春说:“除了硬件设备升级外,我们也在部门指导下,针对新规操作与应急要求开展全员专项培训,通过‘线上+线下’方式,重点培训危货车辆新标识识别、主动安全系统操作及应急处置流程,确保驾驶员、押运员、管理员熟练掌握标准要求。目前,培训已覆盖全体一线人员,后续将常态化复训强化。”

加强安全管理

严守操作规范

区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夏季高温天气频繁,危货运输往往存在三方面风险隐患。人员方面,高温易导致驾驶员疲劳驾驶、注意力不集中、情绪烦躁、判断力下降,易引发违规操作。车辆硬件方面,路面高温易造成轮胎气压骤升引发爆胎,长下坡频繁制动易导致制动器热衰退、制动效能下降甚至失效,严重时引发车辆起火。自然环境方面,夏季暴雨、大风、雷暴等恶劣天气多发,路面湿滑、能见度低易造成车辆失控;遇湿反应类危险货物易发生泄漏、燃烧、爆炸等事故。为防止事故发生,每年夏季部门都会定期组织工作人员进企业,开展安全督查与宣传教育,发现隐患风险,要求立即整改。

叶春说,作为危货运输企业,安全运输是重中之重,目前企业主要以6项措施来保障安全预防管理。一是建立覆盖车辆资质、货物装卸、动态监控、应急处置等环节的全流程安全生产制度,构建“企业主体—部门监管—岗位执行”三级安全管理架构,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压实全员安全责任。二是常态化开展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法律法规学习及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提升驾驶员、押运员等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从业人员持证上岗、规范操作。三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行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要求,建立常态化、全覆盖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全面开展风险辨识与隐患排查,严格执行重大风险预警、重大隐患报告制度,规范建立清单,实行建档、整改、复查、销号闭环管理,确保风险可控、隐患动态清零,筑牢安全防线。四是落实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严格执行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畅通报告渠道,鼓励全体从业人员主动排查上报各类安全隐患与管理漏洞。对隐患瞒报、迟报、漏报、整改不力的严肃追责,强化全员安全责任与风险防范能力。五是严格执行动态监控制度,实时监测行驶路线、车速、驾驶状态,对超速、疲劳驾驶、偏离合规路线等违规行为即时预警、及时纠正,并定期分析监控数据,梳理高频问题并开展针对性整改提升。六是严格落实车辆定期维护、检测、年审制度,按国家标准配备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设施设备,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严禁带病车上路运行。”

部门提醒,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要点。出车前全面检查车辆灯光、制动、轮胎、安全阀、应急设备、油路、证件及车载监控终端;确认货物装载稳固、标识规范、无泄漏,各项设备齐全有效方可出车。行车时按规定车速与路线行驶,保持安全车距,严禁超速、疲劳驾驶、强行超车、急刹急转;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22点—次日6点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停车休息不少于20分钟;途中按要求停车检查车辆与货物状态,发现异常立即安全停车处置。收车后,规范停放车辆,完成回厂检查,及时上报故障及安全隐患;配合安全管理部门完成整改,隐患未消除不得再次投入运营,并按规定完整填写行车日志。 相关从业企业,尽快对照新国标要求,完成设备升级和人员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