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案例入选
最高人民法院多元解纷案例库
日期:04-28
本报讯(记者 姜炜 通讯员 李沅青)近日,由富阳法院调解的《俞某、赵某与金某、何某相邻关系纠纷调解案——社区参与联合化解小区设备平台使用争议》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多元解纷案例库。该案例为破解小区治理中“惯例”与“认知”冲突提供了新路径。
俞某、赵某与金某、何某系同一小区上下楼邻居,小区房屋为两层复式结构,每层设有一个设备平台,其中俞某、赵某家一层与金某、何某家二层交错,双方共用一个设备平台。金某、何某在装修过程中,将空气能热水器外机安装于双方共用的设备平台上。俞某、赵某认为该平台属于其专用范围,且小区业主约定俗成将设备外机统一安装于一层平台,故认为金某、何某的行为妨碍其正常使用,诉至法院,要求拆除并恢复原状。富阳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考虑到本案系邻里纠纷,为避免双方关系僵化,在释明调解自愿、保密、高效、不伤和气的特点与优势,并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委托属地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先行调解工作,同时指派法官指导调解工作。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首先整合多元解纷力量,深入调查事实。为了解案件事实、明确争议焦点,调解员在指导法官建议下,依托法院与基层单位建立的联动机制,协同物业公司与社区共同开展事实调查。调解员主动对接小区物业公司及所属社区,一方面查阅物业公司存档的《业主装修须知》《装修温馨告知书》等文件,确认其中确有“设备外机应统一安装于一层指定平台”的明确规定;另一方面,通过实地走访,进一步确认该规定已在小区实践中形成普遍共识与稳定惯例。在调查过程中,调解员发现,因小区近期更换物业公司,交接疏漏导致金某、何某在装修时未获相关告知,致使其在不知该规定的情况下安装了设备外机。
接着,调解员精准聚焦争议焦点,耐心释法明理,采取“背靠背”沟通方式,分别与双方深入交流。面对金某、何某,调解员首先从邻里相处的“情”与“理”出发,说明互谅互让的重要性,随后引入民法典中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说理。调解员指出,民法典不仅规定了相邻关系应遵循“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更明确了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时,应当尊重当地习惯。因此,遵守小区设备平台使用惯例,既是邻里和睦之情理,也是法律所倡导之精神。同时,调解员劝导俞某、赵某理解邻居或因信息不对称产生的无心之失。经过多轮沟通,金某、何某主动向其他邻居核实情况,在确认自身做法确与小区惯例不符后,态度发生根本转变,主动提出愿意拆除设备外机并恢复原状。
在调解员主持下,双方就设备移位、恢复原状的具体方案及完成时限达成一致。调解员持续跟进,确保金某、何某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拆除与恢复工作,并应金某、何某请求,向俞某、赵某转达歉意,最终有效缓和邻里关系,实现了纠纷的实质化解。
富阳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案中,法院联合物业、社区等基层单位开展属地化解,通过调查核实惯例、释法引导自省,促使当事人主动纠正行为,进一步缓和双方矛盾,引导双方互谅互让。在调解过程中,采取“多方联动+事实调查+引导自治”的综合性调解策略,法院、人民调解员、物业公司和社区居委会等多方主体共同参与,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实现信息共享、优势互补。
同时,通过深入现场勘查、走访业主、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全面调查,厘清争议事实。在查明事实和释法明理的基础上,引导当事人认识到自身行为对邻里关系的影响,提升其自觉履行意愿,既解开了“法结”更解开了“心结”,做到“案结事了人和”,促进邻里关系长期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