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姜炜 通讯员 章练 陶蓉
4月15日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自觉守护国家安全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不少人认为,普通民众几乎不会接触到机密内容,因此“国家安全”只是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事实上,随着生产力和社会活动不断发展,国家安全早已融入生活的方方面面,如粮食安全、数据安全、生物安全、网络安全等,都属于国家安全范畴。其中,大家习以为常的无人机航拍就存在泄密风险,值得广大飞友警惕。
案例:无人机航拍禁区被刑拘
当下,“低空经济”是个比较热门的话题,在该领域中,小微型无人飞行器在家庭娱乐、商业航拍市场的需求十分旺盛。尤其是在广大摄影爱好者群体中,无人机的保有量很高,有人在空中畅快淋漓地用“上帝视角”记录风景,也有个别人员在炫技和猎奇心理下违规巡飞,拍摄涉秘设施和敏感地区,并在互联网分享传播,直接危害到了国家安全,从而引来法律后果。
根据公安部披露的一则案例,去年9月,省外一无人机飞手冯某某,操控自行改造电池电芯的无人机飞行,并在社交平台直播,飞行期间穿越某军事禁区上空,拍摄军用机场内部环境,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冯某某因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被刑拘。
律师说法:如何做到合法合规飞行
在富阳,也有不少无人机航拍爱好者,航拍带来的独特视角和壮观画面令人陶醉。如何做到合法合规飞行,避免泄密触犯法律红线,浙江恩波律师事务所律师俞星星专门做了解读。
俞星星说:“《国家安全法》明确规定,公民有维护国家安全、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发现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应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每位飞手都应认识到,合法飞行、远离涉密敏感区域,既是保护自己,也是履行法律责任。”
针对上述冯某某的案例,俞律师解读道:“本案涉及多重法律问题:其一,擅自改装无人机,违反《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关于‘对微型、轻型、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进行改装的,应当符合有关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规定;其二,未经批准飞越军事禁区,属于典型的‘黑飞’行为;其三,拍摄、传播涉密信息,触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构成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此外,若‘黑飞’行为进一步危害公共安全,还可能触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面临刑事追责。”
普法提醒:守好飞行“安全线”
俞星星介绍,今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施行,对“黑飞”行为明确设定处罚:违反空域管理规定,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即便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只要情节严重,同样面临行政处罚;若涉及泄漏国家机密,还可能触犯《刑法》,面临刑事追责。法律红线不可越,空中飞行不任性。
郑重提醒广大飞手:增强法治观念,飞行前务必完成实名登记,提前了解空域管制政策,严格遵守飞行高度与区域规定,自觉远离军事禁区、机场净空保护区等涉密敏感场所。合规操作,守法飞行,切莫因一时炫技或猎奇心理触碰法律底线、危害国家安全。
律师介绍
俞星星律师,现执业于浙江恩波律师事务所,同时担任富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核心执业领域为劳动纠纷、民商事纠纷处理及企业法律顾问、企业劳动合规等相关法律服务。她深耕劳动争议领域,累计处理相关案件超100 件,案件类型涵盖劳动合同纠纷、工伤赔偿、经济补偿金、竞业限制等多个方面;兼具丰富的诉讼、仲裁实战经验与非诉服务能力,擅长为企业搭建劳动合规体系、做好劳动争议风险防范,同时可提供商事合同审查、股权架构设计、债权债务清理等专业非诉法律服务,能全方位为企业经营发展提供法律支持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