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金易梵 通讯员 孙伟佳 叶婷婷)元宵佳节,为切实维护辖区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防范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公安富阳分局紧盯节日安全防控重点,持续加大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储存、运输、售卖、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全力为辖区群众营造平安祥和的节日氛围。
近日,新登派出所根据线索排摸,发现胡某(化姓)家中疑似非法存储烟花爆竹,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昨日,新登派出所迅速锁定胡某居住地点,在其家中查获烟花爆竹87箱。据胡某交代,本打算趁着元宵节期间售卖这些烟花。经警方调查,胡某在春节前就因同样的原因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处罚,没想到屡教不改,仍存在侥幸心理,为牟取利益再次铤而走险。目前,胡某因非法存储危险物质,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无独有偶,鹿山派出所民警在工作过程中也发现张某(化姓)在禁燃区燃放烟花爆竹。据张某交代,在辖区派出所民辅警和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的大力宣传下,自己是知道不可以在禁燃区燃放烟花爆竹的,但令人啼笑皆非的是他对“双禁”的理解是“不能往天上放,可以在地上放”,于是当天早上,他在自家小区门口点燃了一串盘炮——大地红。当然,张某的大地红并没有给他带来好运,而是让他收到新年的第一张处罚决定书——张某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处以行政处罚。
警方郑重提醒,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非法储存、运输、售卖、燃放烟花爆竹,不仅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更易引发火灾、爆炸事故,对周边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元宵节当天,公安机关将持续保持高压管控态势,加大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巡逻排查力度,对各类涉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相关规定,主动抵制各类非法涉烟花爆竹行为,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选择赏花灯、猜灯谜等绿色、安全、文明的方式欢度佳节。同时,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非法储存、运输、售卖、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线索,共同筑牢节日安全防线,守护平安团圆的元宵佳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