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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富阳日报

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燃放要求请记牢

日期: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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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5版:城事       上一篇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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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画 王怀申 文字 金易梵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改善区域空气质量,富阳区政府发布最新通告,对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安全管理政策进行优化调整,新规将于2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新规实施后,禁售禁放区域扩大为春江街道、东洲街道、鹿山街道、银湖街道和环山乡全域,富春街道320国道以东,大源镇、灵桥镇长深高速以北等区域。

在双禁区基础上,通告还进一步明确11类禁止燃放及周边50米范围内禁放的重点场所。其中包括国家机关办公场所;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范围;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军事设施所在地;山林等重点防火区;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宗教活动场所;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商品交易市场、建筑工地;住宅小区、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以及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当杭州市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时,根据预警等级采取响应措施,调整烟花爆竹燃放区域,禁放区域扩大至全域,直至预警解除。

同时也要注意,非禁售禁放区域仅允许燃放标注“个人燃放”的C级、D级烟花爆竹,严禁燃放A级、B级产品及含药量超标、无固定轨迹的“加特林”等高危烟花,个人不得购买燃放专业燃放类产品,也不得在容易引起火灾的场所附近燃放升空类、组合烟花类产品。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务必严格遵守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相关规定,自觉抵制非法烟花爆竹,在允许燃放区域按要求安全文明燃放,远离重点禁放场所及易燃易爆区域,共同守护城市生态环境与公共安全。希望全体市民积极参与到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中,主动向身边人宣传新规要求,以实际行动践行文明过节理念,携手打造平安、清新的节日氛围。如发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可拨打110(举报非法运输、储存、燃放)、18969972065(举报非法生产、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