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3-22
星期日
当前报纸名称:富阳日报

严打野外违规用火 筑牢生态安全防线

日期:01-14
字号:
版面:第06版:资讯       上一篇    下一篇

扫一扫查看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

本报讯(记者 金易梵 通讯员 陆姮)当前,我区已进入岁末年初森林防灭火关键期,降水偏少、空气干燥、风力较大,林区植被含水率持续走低,火灾隐患等级全面攀升。为切实守护全区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区已发布林区禁火令,明确自2025年12月1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对任何违反禁火规定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从严从重打击惩处。

冬春季节是森林火灾高发、易发、多发时段,野外违规用火极易引发燎原之火,不仅造成宝贵森林资源损毁、生态环境破坏,更可能危及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引发一系列安全风险和社会问题。此前发生的两起典型案例,为公众敲响警钟。2025年3月,盛某某在鹿山街道鸣翠桃源牛秋坞开荒焚草,过失引起森林火灾,依据《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第四十七条等规定,盛某某被处以1500元罚款。无独有偶,湖源乡石龙村村民吴某某因焚烧田地杂草而不慎引燃周边林草,火势向山林蔓延,过失引发森林火灾。相关部门对涉案当事人过失引起森林火灾的行为立案查处,予以批评教育并处罚款1900元。

区防指办相关负责人强调,森林防灭火工作事关生态安全和民生福祉,容不得丝毫松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凡违反禁火令规定,在禁火区域内野外用火的,将依法予以警告、罚款;若过失引起森林火灾,造成林木损毁、生态破坏等后果的,将依法从重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此前两起案例中的当事人,因心存侥幸、疏忽大意,最终付出代价。

区防指办再次提醒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林区禁火令,主动摒弃野外违规用火行为,进山入林不携带火种、不违规用火,发现森林火情或违规用火行为,请立即拨打森林火警报警电话12119或110,共同守护我区的绿水青山和生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