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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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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富阳日报

遏制秸秆焚烧 共同守护富阳好空气

日期: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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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6版:资讯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见习记者 杜伊婧 通讯员 赵慧卿)近年来,市民环保意识增强,对空气质量越来越重视。经过多年的宣传和治理,富阳各乡镇(街道)大面积露天焚烧秸秆现象基本杜绝,但秋冬季节农户在田间焚烧秸秆的情况仍时有发生。部门呼吁:遏制秸秆焚烧,共同守护富阳好空气。

去年10月下旬,东洲街道新沙岛某村民在承包田露天焚烧秸秆,过火面积达到数百平方米,产生大量烟尘污染物质,严重破坏空气质量,东洲街道对其立案查处并罚款1500元。11月下旬,万市镇何家村某村民在承包田露天焚烧秸秆,镇应急消防站工作人员巡查发现后,多次提醒其扑灭明火,万市镇对其立案查处并罚款600元。

区综合执法办工作人员介绍,露天焚烧秸秆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依据第一百一十九条可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违法情形较轻,符合“首违不罚”条件的,可免于行政处罚;违法情形严重,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或涉刑的,需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根据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方案,“对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权已于2022年7月正式赋权乡镇(街道)行使。去年以来,全区24个乡镇(街道)共办理露天焚烧秸秆行政处罚案件16起。

“焚烧秸秆不仅严重影响空气质量,而且极易引燃周围的易燃物,一旦引发森林大火,威胁生命财产安全,后果不堪设想。”银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相关负责人表示,银湖街道作为全区秸秆焚烧管控的重点区域,管控压力集中在远离城区的区块。“大面积田地的秸秆可以进行资源回收,但是在零散空地、荒地种植作物产生的秸秆、落叶等废弃物,易发生就地焚烧情况。我们发现火点后,会联合村社第一时间扑灭。”

接下来,乡镇(街道)将继续整合高空瞭望监测点、高空监控、地面监控等资源,实现火情第一时间发现、推送和处置,做好日常值班巡查工作,以“人防+技防”的方式管控秸秆焚烧,对大面积秸秆焚烧、造成严重影响、不配合禁烧管控和屡教不改等情形依法查处。区综合执法办将加强对乡镇(街道)开展秸秆焚烧查处的业务指导,与乡镇(街道)形成工作合力,并做好典型案例的公开宣传和以案释法工作,强化社会引导,共建禁烧氛围。

秸秆焚烧火苗极易蔓延引发火灾,威胁生命财产安全,产生的烟尘污染物质对人体健康和空气质量造成双重伤害,再次呼吁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秸秆禁烧相关规定,共同守护家门口的好空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