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朱啸尘 通讯员 羊晓伟
近日,上官乡通过“一拍即合”跨乡镇大调解联盟,成功化解一起僵持五年的跨镇经济纠纷;常安镇借助“共享法庭+社会协同”模式,促成一起失联当事人民间借贷纠纷达成和解;新桐乡运用“三个一”工作法,妥善处置一起建筑装饰材料买卖欠款纠纷。这三起纠纷的顺利化解,正是区委政法委、区社会治理中心不断强化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以“抓源促治 强基跃升”行动为抓手,全面提升区镇两级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能力的生动实践。
如今,全区各乡镇(街道)立足实际创新工作方法,矛盾纠纷调解化解成效显著提升,已构建起高效多元的纠纷化解新格局。
上官乡跨镇联盟:联动聚力破壁垒,跨域解纷显实效
针对跨区域纠纷化解难点,上官乡创新建立“一拍即合”跨乡镇大调解联盟,整合环山、龙门、上官、常绿四乡镇法律、行政、商会等多方资源,吸纳龙门法庭调解员、资深律师、行业专家等组建跨领域调解队伍,依托“共享法庭”平台开展普法宣讲,提升企业和职工法治意识。联盟建立“预防—排查—调解—跟进”全链条闭环管理模式,收到涉诉案件后迅速组建专项调解小组,由平安办干部厘清事实、商会调解员提供专业方案、村干部拉近心理距离、法庭工作人员明确法律边界,复杂纠纷则联动多部门协同发力,调解成功后引导司法确认,确保协议强制执行力。
这一模式在化解跨镇经济纠纷中发挥显著作用。2021年,甲某与乙某因胶皮类货物买卖产生货款纠纷,乙某出具30000元欠条后仅支付20000元,剩余10000元拖欠五年,双方初期均抗拒调解。“一拍即合”大调解联盟启动联动机制,组织上官、大源两地平安办、商会调解员、属地村干部构成专项调解小组。调解员深入核查,了解到乙某因破产经济困难的现状并反馈给甲某,同时从情理与法理双重角度耐心沟通。在上官商会共享法庭的专场诉前调解会上,各方协同发力,通过“背靠背”沟通精准找到利益平衡点,最终促成双方签订书面和解协议,五年纠葛一朝化解。今年,上官乡涉诉引调成功率达到50%。
常安镇多元共治:前端发力破“法结”,情理相融通“心结”
常安镇聚焦涉诉纠纷化解,以前端发力破解“法结”,以多元共治疏通“心结”,严格对标区级“13730”闭环管理时限要求,深化“日会商、周研判、月通报”制度,确保每起纠纷调处方向明、措施实。该镇打破部门壁垒,构建党委领导、综治协调、多方参与的化解体系,借助“共享法庭”平台推动“人大+法检”机制向一线延伸,整合法院、司法所、法律顾问等专业力量,结合乡村话事人道德感召力和网格员“人熟地熟情况熟”优势,形成“共享法庭+人大监督+司法专业+社会协同”的立体解纷网络。同时倡导调解员“到田间地头、进百姓家门”,将调解融入家常交流,让纠纷化解更接地气。
2025年11月,常安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2018年,甲某向乙某借款30000元后长期未还,2025年10月乙某提起诉讼,案件转入调解程序后,甲某一度拒接电话、失联,调解陷入僵局。关键时刻,该镇资深调解员“增孝叔”依托多年村干部积累的声望,在网格员协助下联系到甲某的亲友、当地调解员。该调解员主动出面,以乡情事理相结合的方式劝导甲某,强调诚信为本的重要性,促使其态度转变。在调解员介入与调解员持续协调下,甲某同意直面纠纷,调解当日现场支付10000元,余款约定于2027年2月前还清。
依托“共享法庭”及各类阵地,常安镇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建立动态风险排查机制,“网格员+治保主任”双岗联动,每10天报送矛盾纠纷排查清单,累计上报矛盾纠纷360余条,95%以上实现前端化解;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提前介入,综合运用法律指导、政策解释、情绪疏导等方式进行早期干预,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
今年以来,常安镇涉诉纠纷调解实现零超期,调解成功率达到50%。
新桐乡“三个一”工作法:精准施策解纠纷,案结事了暖民心
针对涉诉纠纷引调难题,新桐乡创新推行“三个一”工作法,通过全面排查摸底、深度沟通共识、规范调解落地,筑牢基层调解防线。该乡实施“三维排查”、建立“一案一档”、实行“分级研判”,每周召开工作推进会,每月通报引调完成情况,形成全员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时组建由退休老干部等组成的专职调解队伍,通过“实战演练+案例复盘”提升调解能力,以“一对一”释法明理、“面对面”沟通等方式拉近与当事人距离。在调解落地环节,该乡严格遵循程序,探索“法院+乡调委会+村调解点”三级联动平台,与区法院建立案件流转“绿色通道”,开展联合研判,形成“法院引导、乡镇主导、村居参与、法律支撑”的工作合力。
2024年7月,甲某与乙某因建筑装饰材料买卖产生纠纷,乙某出具30727元材料款欠条及3000元借款条后,仅支付19000元,剩余14700元拖欠未付。乙某以东家鲍某未支付工程款为由推诿,双方矛盾不断升级,初期均对调解持抵抗态度。
新桐乡矛调中心启动“三个一”工作法,立即联系属地村干部核查实情,一方面将乙某因施工质量问题未获工程款的情况反馈给甲某,另一方面与鲍某沟通装修维修事宜并同步告知乙某。调解员梳理三方矛盾点后,组织三方到乡综治中心协商,明确乙某限期维修、鲍某限期付款,乙某与甲某达成分期付款协议,同时向甲某详细解读司法确认流程,消除其对协议执行的顾虑。最终,双方签订书面和解协议,实现“案结事了”。得益于这套工作方法,今年,新桐乡涉诉引调成功率从14.3%大幅上升至5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