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金易梵 通讯员 张科达)近日,国家认监委发布《关于严格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2025年第25号),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作出明确规定。根据《公告》,12月1日起,所有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均必须符合新版强制性国家标准,“旧国标”电动自行车全面停售。
12月1日起全面停售
今年9月1日,电动自行车强制性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正式实施。新标准对电动自行车的防火阻燃、塑料总质量、整车质量上限、北斗定位、脚踏骑行装置等作出了规定。按要求,2025年9月1日以后,所有新生产的电动自行车都必须符合新国标要求。在销售方面,新国标则额外给予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按照旧标准生产的车辆3个月的销售过渡期,允许销售至2025年11月30日;2025年12月1日之后,所有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均必须符合新标准规定。
《公告》明确:各电动自行车指定认证机构对依据旧版本标准出具的有效CCC认证证书,于2025年12月1日全部予以注销;对依据旧版标准出具、处于暂停状态且不能恢复有效的CCC认证证书,于2025年12月1日全部予以撤销。各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自认证证书注销、撤销之日起不得继续销售。若违反上述规定,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查处。
新旧国标有哪些变化
首先,新版《技术规范》对安全的要求更加严格。增加了塑料占比要求,提高防火阻燃性能。新版《技术规范》规定了电动自行车使用的塑料的总质量不应超过整车质量的5.5%。更改了防篡改的要求和检查方法,防范非法改装。新版《技术规范》完善蓄电池、控制器、限速器等的防篡改要求和方法,确保实现充电器、蓄电池、控制器之间的互认协同,大力推行“一车一池一充一码”,不给非法篡改留空间。新版《技术规范》还提升制动距离要求,以减少交通事故风险。
其次,为了适应消费者出行半径扩大和续行里程需求,新版《技术规范》单独对铅酸蓄电池的整车质量增加了要求,装有铅酸蓄电池的装备完整的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小于等于63千克(旧版标准是55千克)。以及处于人性化考虑,调整脚踏骑行装置。仅具有电驱动功能的电动自行车可设置脚踏骑行装置,也可不设置脚踏骑行装置。
另外,还增加了北斗定位、通信动态与安全监测要求。新版《技术规范》要求用于城市物流、商业租赁等经营性活动的电动自行车,应具有北斗模块(对于其他类型的电动自行车,应设计有北斗模块,销售时由消费者选择是否保留)。
检查全区电动自行车行业
12月1日起,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会对全区200余家电动自行车零售店进行检查。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检查主要针对两方面,对继续销售旧国标电动自行车的商家进行依法查处,同时对新国标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已购买旧国标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也无须担心,车辆依然能够正常使用。”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解释:“消费者已经购买上牌的不符合新国标的车辆不会被强制淘汰,而已购买未上牌的旧国标电动车,则需在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登记上牌。”针对不少消费者担心的“旧车维修难、配件断供”问题,各大企业均已出台保障措施,承诺旧国标车辆的维修服务和零部件供应至少持续5年。
如果你近期想购买新电动自行车,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有一个非常简单的“小妙招”来帮你辨别新旧国标。“在购车时,大家可以查看产品合格证,在最下方会有一行字‘本产品经过检验,符合(GB 17761—2024)’《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如果是2024即为新国标,如果是2018则是旧国标。”另外,消费者还可以通过观察整车质量、蓄电池类型来进行分辨。如需进一步核实产品合格证真伪和CCC认证证书是否有效,可扫描产品合格证上的二维码或登录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cx.cnca.cn)查询确认。
区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若发现商家在12月1日后仍在销“旧国标”或“解限车”,或销售无CCC认证的电池、充电器,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