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金易梵 通讯员 乐小婷)酒驾被车撞“心里有鬼”害怕报警,对方张口要私了,本以为是破财免灾,没想到遇到了敲诈团伙。这便是几日前凌晨,辖区王女士(化姓)的经历。越想越不对的她,走进城东派出所报警。
接警后,民警全盘梳理案件信息,对路面监控进行全面调取,还原了案发经过:当天晚上,王女士和朋友在酒吧喝了几瓶酒,认为离家较近,侥幸酒驾回家。由于天色较晚,并未注意到就在她独自驾车离开停车场时,有一辆白色车辆紧随其后,一直尾随至恩波大道文居街路口。
原本宽敞的车道上,该白色车辆突然加速朝王女士的车辆靠近,还没等她反应过来,对方已经将车停至她的车辆前方。对方司机下车,气势汹汹地敲开车窗,称王女士行驶过程中剐蹭到自己的车。
对方显然摸清了她的“软肋”,扬言“不给钱就报警”,以此要挟勒索,因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王女士本就心虚,便按照对方要求支付了8000元“私了”。
接到报警后,经验丰富的民警,一眼看出这并不是一场巧合,而是一起通过在酒吧附近定点盯梢、蹲点守候锁定目标,一路尾随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利用酒驾司机害怕被处罚的心理,通过报警威胁、拦堵车辆等手段实施敲诈勒索的违法犯罪行为。
随后,通过分析研判,迅速锁定嫌疑人吴某及同行人员姜某身份,并将两人依法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经审讯,两人对盯梢酒驾司机后制造剐蹭事故,实施敲诈勒索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同时,民警串并省内系列类案线索,关联分析挖掘研判,发现该团伙自2025年6月以来,流窜于金华、绍兴、富阳等地,有组织地物色酒后驾驶人员实施敲诈。该团伙分工明确,以吴某为团伙首要分子,负责主谋策划、提供作案车辆、驾驶车辆故意碰撞被害人车辆;由姜某下车蹲守、观察情况,事故发生后,两人则以对方酒驾为由,威胁报警,逼迫被害人支付高额“赔偿金”。
截至案发,两人已非法获利4万余元。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酒后驾车害人害己,请广大市民务必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不要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如遇交通事故,应保持冷静,记得保留相关证据,第一时间报警并依法处理,切勿心存侥幸而选择“私了”,以免落入不法分子精心设计的敲诈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