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厉勇
长豆角,也即豇豆,它正出双入对地长在架子上。一个蒂上多半结着两根豆角,很少有那种遗世独立的、孤独可怜的一根就这么挂下来的。不多不少,刚刚好就两根,像是妙手天成,像电视剧里的双男主或双女主,反正不寂寞。李时珍也说:“豇豆开花结荚,一定是两两一起下垂。”
小时候,夏日菜园里,我最喜欢摘豆角。一早,太阳就像着了火,人就像热锅里的油,一不小心就烫着了。不用母亲吩咐,一大早,我提着篮子去菜园采一些时令菜。虽然时间还是早上,但人稍微一走动,还是得出一身汗。太阳太毒辣。所以,在夏天的菜园里,我喜欢速战速决。
豆角挺好采摘,用手一掐,两根碧绿修长的豆角就拿在手里了。等到手里有一把豆角,握不住的时候,我就把豆角扔进篮子里,还是整整齐齐的。若是蔬菜有性别,我想,这豆角应该是古代的美女吧。你瞧,这么注重自己的外在品性,挂在架子上是一副美人样,采摘后拿在手里,还是保持着完好的身形。
说也奇怪,虽然我不怎么喜欢吃豆角,觉得吃着有豆腥气。但晒干后的豆角干就不一样了。
夏天,豆角长得很快——哪怕每天摘,都能有不错的收获。来不及吃完的豆角,母亲用开水一股脑儿煮沸后,一根根晒到晾衣竿或石头墙上。那差事,我会自告奋勇。我细致地在大太阳下把一根根豆角晒出去,等它们从碧绿转成黄褐色,豆角干就大功告成了。食用前,要在水里先把豆角干浸泡几个小时,让它们吸饱水分。豆角干很好搭配,可以和肉烧,也可以搭配其他食材。再次用火炖煮,豆角干服服帖帖,像是经过多重考验,服了软,不光吸收了肉的香味,带着自身的天然香气,真是十分入味。我喜欢母亲用豆角干、猪肉、豆腐干混合在一起做麦饼或包子的馅,怎么吃也不够。碧绿的豆角难以入味,也许这是我不喜欢它的原因。但黄褐色的豆角干就很不一样了——仿佛经过了煮和烈日的炙烤,脱胎换骨了一般。
小时候,我不喜欢吃豆角的皮。曾有过一种新奇的吃法。就是把比较老的豇豆剥出来,用竹签串成一串。母亲在烧菜的时候,顺便把豇豆串煮熟,那对儿时的我来说,是很不错的美味,就像现在的人迷恋吃烧烤一样。
出双入对的长豆角,是遗落在夏天菜园里的小仙女,似乎满身仙气。可到了家庭主妇的手里,它却俨然成了世俗的丫鬟一般,仙气也散尽,完全成了人间的烟火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