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两次占用应急车道被罚6000元扣12分
日期:10-08
近日,深圳一车主连续两次在沈海高速占用应急车道,两天被扣12分,罚6000元,引发网友热议。
相关处罚截图显示,一辆粤B号牌车辆在沈海高速同一路段,分别于9月30日10时44分和10月1日17时50分,被记录两次违法,每次罚款3000元记6分。
10月3日,记者联系到车主刘先生。他称,当时正值节假日,高速上非常拥堵,自己急着赶去餐饮店上班,对相关法规并不了解,为了赶时间便走了应急车道。刘先生所工作的餐饮店刚刚开业,他表示自己刚来深圳不久,没想到会因此被罚款,也并未留意路上的相关警示。
据了解,《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款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一次记6分。《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或者隧道内行驶,有逆行或者倒退行驶的或非紧急情况占用应急车道、路肩、紧急停靠带的,处三千元罚款。
刘先生称,10月1日下午他便收到了违法处理结果,当时也很震惊,觉得罚款有点重,但他表示“做错了就该罚”。随后,他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提醒大家吸取这个“花重金买来的教训”,千万别抱侥幸心理,应急车道是救援通道,非紧急情况下不要占用应急车道。
据《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