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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兰江导报

关于开展兰溪市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的公告

日期: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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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8版:广告       上一篇    下一篇

为落实金华市非营运老旧柴油货车淘汰更新补贴政策,对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中重型货车提前淘汰更新的相关单位或车主(以下简称“相关单位或车主”)实施补贴,现将兰溪市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中重型货车提前淘汰更新补贴(以下简称“淘汰更新补贴”)发放流程公告如下:

一、补贴申请

相关单位或车主对照《金华市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中重型货车提前淘汰更新补贴实施方案》(金环发〔2026〕6号)(查询网址:http://sthjj.jinhua.gov.cn/col/col1229168478/art/2026/art_d

e580737cbbd4a40b33285dc4c11b263.html)开展自查,符合条件的,提交申请(申请资料要求和格式文件请到兰溪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下载,网址:http://www.lanxi.gov.cn/col/col1229791587

/art/2026/art_17def8382d7c444f8873f

70b232701ce.html)。相关单位或车主对提交的申请资料真实性负责。

二、资格审核

由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市商务局和生态环境兰溪分局对淘汰更新补贴申请资料按照部门职责开展审核,出具加盖公章的审核意见。审核有部门不通过的,不享受补贴资格。

三、补贴公示

拟补贴车辆在兰溪市人民政府网站开展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有异议的车辆复核通过后才予以发放。

四、补贴发放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先到先得”,补贴资金发完为止。

受理地点:兰溪市三江路124号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生态和法规科

联系:郑启良 88887603

202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