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吴学而 丁弋轩
导报讯 记者近日从兰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获悉,《机动车驾驶人疲劳驾驶认定规则》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规内容明确,普通机动车驾驶人连续驾车超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休息时长不足20分钟,即认定为疲劳驾驶。针对客运营运车辆,新规增设专项认定标准:22时至次日6时连续驾驶超2小时未休整、单次休息少于20分钟,或是24小时累计驾驶时长超8小时,均判定疲劳驾驶;该客运相关条款仅针对班线客车、包车客运等营运车辆,出租车、网约车不在此列。
据悉,驾驶人如存在疲劳驾驶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若因疲劳驾车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相关车险理赔或将受到影响。目前,兰溪全域道路监控布设完善,智能抓拍系统可精准记录车辆行驶轨迹与停靠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