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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兰江导报

租房新规6月1日起施行,违规最高可罚千元

日期: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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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3版:民生       上一篇    下一篇

记者 徐 填

导报讯 昨天记者获悉,《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治安管理办法》将于2026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介绍,新规确立居住房屋出租治安信息登记制度,登记内容涵盖房屋地址、产权证明、出租方与承租方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内容。针对小时租、日租等短租模式,也要求精准登记实际入住及离开时间,实现租赁行为全范围监管。

按照管理要求,房屋出租人出租房源时,必须核验承租人有效身份证件,严禁向身份不明、拒绝登记信息的个人及单位出租房屋。出租行为生效后,出租人需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治安信息报送;租赁相关信息发生变动,同样要在3日内完成信息更新上报。若房屋经由房产中介对外出租,相关信息报送责任由中介机构承担。

逾期未按规定报送出租治安信息,公安机关将视情节作出处罚,处以500元至1000元罚款,情节轻微可予以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同时,物业服务企业承担信息转报职责,未按时完成转报工作,逾期拒不整改也将面临相应处罚。

市民可通过三种正规渠道提交出租房屋治安信息,分别借助线上数字化应用系统填报,向属地物业、村社居委会提交,或是前往辖区派出所、基层服务机构现场办理。村(社)、物业收到信息后,需依规及时完成转报流程。

针对线上租房渠道,新规也作出严格约束。网络租房平台必须核验房源发布者身份与房屋真实信息,并按要求与公安部门共享相关数据,未落实核验职责的平台,将依法处置。

目前,市民均可登录浙里办平台,自主申报居住房屋出租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