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姜一峰
导报讯 近日,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云山中队执法队员巡查至和平南路时,发现一店铺门口摆放着风钻,碎石杂物散落一地。
执法队员立即上前了解情况。面对询问,店主表示是为了在门前接自来水管,便自行联系施工人员开挖路面。当被问及是否办理城市道路挖掘审批手续时,店主一脸茫然。
执法队员当场叫停违规挖掘行为,并告知店主,公共区域的水管、水表属于市政配套设施,如需改造或维修,须提前联系供水部门规范处置。经现场普法教育,店主表示会尽快恢复人行道原貌。
最终,执法队员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法对店主作出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