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姜一峰
导报讯 近日,《兰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规定我市陆生野生动物禁猎期、禁猎区及禁用工具、禁用方法的通告》正式施行。根据新规,兰溪市行政区域范围全域全年禁猎,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均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
为助推新规落地,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协助市资规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同步开展“清风行动2026”专项执法检查及禁猎政策宣传,深入农贸市场、餐饮酒店、田间地头,将法规送到群众身边。
在永昌街道,执法队员走村入户,用拉家常式的语言,向村民详细讲解禁猎对象、禁用工具及违法后果。在女埠街道,执法队员联合林业站工作人员穿梭在田间地头,宣传新规的同时检查清扫散布的捕猎夹,并在各村广播警示,强调全域禁猎、全年禁猎的新规意义,积极引导村民农户从“要我保护”到“我要保护”转变。
在餐饮店后厨和保鲜柜前,执法人员仔细核查菜单及食材来源,并张贴“拒食野味,从我做起”宣传海报。餐饮单位负责人现场签署《保护野生动物承诺书》,承诺不收购、不加工、不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持续对接主管部门,加大禁猎宣传和执法力度,让“全域全年禁猎”观念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