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老奶奶在公共绿地养了三只大公鸡
日期:03-24
记者 姜一峰
导报讯 近日,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兰江中队在西山路日常巡查时,发现路边公共绿地内竟散养着三只大公鸡。粪便散落一地,异味明显,与整洁的城市环境格格不入。
经现场核实,该处家禽为周边一位老奶奶私自饲养。考虑到当事人年事已高,且对相关法规不甚了解,执法队员并未立即处置,而是对其进行劝导:“奶奶,城市建成区内不能养鸡,您可以把鸡带到乡下养,或者处理了,这样既不影响环境,也不浪费。”老奶奶当场答应自行处理。
一周后,执法队员联合社区工作人员再次巡查至该路段,发现三只公鸡仍悠然在绿地内踱步,显然此前劝导并未奏效。见状,执法队员迅速组织专业人员携带网具等工具到场,对三只散养公鸡进行抓捕并依法处置。整个处置过程迅速有序,围观居民纷纷表示支持:“绿地是大家的,散养家禽既不卫生又影响出行,这次整治很及时。”
根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成区内禁止饲养鸡、鸭等家畜家禽。违规饲养家禽不仅破坏绿化、污染环境,还容易滋生细菌、传播疾病,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法规,不在建成区内饲养家禽家畜,共同维护整洁、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