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区住房“以旧换新”二期活动预报名开始
日期:02-09
记者 徐正达
导报讯 2月6日,兰溪市区住房“以旧换新”二期活动预报名登记正式开始。
“我家儿子上大学了,一家人挤在老房子里不舒服,想换套大点的。”“我们住在6楼,没有电梯真的不方便,就想换个电梯房。”……当天上午9时许,记者来到位于市区丹溪大道上的兰溪市兰居乐家住房租赁有限公司“以旧换新”二期活动登记现场,虽然外面下着小雨,但室内的洽谈座位上坐满了人,气氛十分火热。
在现场,工作人员对市民吕阿姨提供的材料进行了预审,并让其对审核结果签字确认。吕阿姨告诉记者,她家的老房子在6楼,没有电梯,年轻的时候不觉得,但是现在随着年龄增长,她跟老伴上下楼变得很不方便,所以就萌生了换房的打算。“其实,试点活动的时候我就想参加了,但是我家老房子面积有160平方米,不符合条件,这次二期活动放宽条件了,我就立马来报名了。”
据悉,为满足广大群众住房需求,提升居住品质,去年,兰溪推出市区住房“以旧换新”试点活动。由兰溪市兰居乐家住房租赁有限公司作为住房“以旧换新”实施主体,收购市民的存量住房,首批试点限额150套,最终完成90套房产过户、90份房票发放。此次推出的住房“以旧换新”二期活动,限额依旧为150套,可置换位于市区范围内国企开发的11个项目、1645套房源。其中,2月6日至2月11日进行预报名登记。
那么住房“以旧换新”二期活动与试点活动相比有什么变化呢?兰溪市兰居乐家住房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冯晓青解答了记者的疑问。“住房‘以旧换新’试点活动推出后,市民们踊跃参与。但还是有许多换房意愿的市民反映称,因活动设限,无法参与。为了让住房‘以旧换新’活动惠及更多市民,这次二期活动,我们在总结完善市民诉求的基础上,改善了部分条件限制。”冯晓青告诉记者,与试点活动相比,此次二期活动有三个明显变化。
首先是改善了“旧房”面积。试点活动要求,申请住房“以旧换新”的房屋建筑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二期活动则放宽至200平方米。其次,试点活动要求,申请住房“以旧换新”的房屋剩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年限超过25年;二期活动则取消了该条限制。
最后,新增了团购奖励。对同一单元、同一幢的团购换新业主给予奖励,奖励金额纳入房票面额中。其中,对同一单元团购换新业主奖励条件:3户至50%(含)户数的,给予旧房评估价2%的奖励;达到50%(不含)至80%(含)户数的,给予旧房评估价5%的奖励;达到80%(不含)至90%(含)户数的,给予旧房评估价8%的奖励;达到90%(不含)至100%的,给予旧房评估价10%的奖励。
对同一幢团购换新业主奖励条件:达到50%(含)至80%(含)户数的,给予旧房评估价5%的奖励;达到80%(不含)至90%(含)户数的,给予旧房评估价8%的奖励;达到90%(不含)至100%户数的,给予旧房评估价10%的奖励。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同时符合同一单元、同一幢奖励条件的,可叠加奖励。”冯晓青表示,有了试点活动的经验,相信二期活动期间一定能为市民们提供更优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