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召开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媒体吹风会
日期:02-09
记者 成 超
导报讯 2月6日,兰溪召开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媒体吹风会,对群众关心的禁限燃政策、烟花爆竹售卖等热点内容进行详细介绍。
为营造欢乐祥和节日氛围,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守护生态环境,兰溪进一步明确202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的相关规定。限制燃放时间安排为:2026年2月15日(农历十二月廿八)至2026年2月17日(农历正月初一),以及2026年3月3日(农历正月十五),市民可在禁止燃放区域以外的其他空旷区域全天燃放;2026年2月18日(农历正月初二)至2026年3月2日(农历正月十四),经向公安机关和属地政府报备的重大节庆活动,可在活动举办地内燃放。
兰溪结合市域实际情况,严格经过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其中,禁止燃放区范围:北至登胜路(宝龙路接登胜路、排芝线、环城北路至凯旋路)东至环城东路(环城北路接凯旋路、环城东路、扬子江路至迎宾大道)南至迎宾大道(环城西路接兰花路、横山路、迎宾大道至扬子江路)西至环城西路(登胜路接宝龙路、环城西路至兰花路)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区域。范围基本与去年一致,主要不同在于,将原永进路处的界限,沿凯旋路往外扩至环城北路,将云山街道中徐村部分等区域包含在禁燃区域内。禁限燃放产品种类和限制燃放时间与去年相同。
为方便市民购买合规、安全的烟花爆竹产品,兰溪科学规划并设置44个零售点位。此次烟花爆竹许可销售期限为2026年2月9日(腊月廿二)至2026年3月3日(正月十五),共计23天。在此期间,市民可前往正规零售点选购。
与此同时,为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各类烟花爆竹非法行为,兰溪相关部门于2026年1月13日至3月10日,集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重点检查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等点位,严厉整治非法运输、储存、经营、邮寄、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在烟花爆竹许可销售期间,兰溪还专门成立工作专班,通过全方位、多举措保障安全有序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