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公安开出首张无人机超高“黑飞”罚单
日期:01-14
记者 陈志恒 通讯员 胡含笑
导报讯 当前,无人机已融入大众日常生活。然而,“翱翔天空”并非毫无限制。近日,兰溪市公安局开出全市首张无人机超高“黑飞”罚单。
经查,钱某在未提前报备审批的情况下,擅自操控轻型无人机飞至1072米的高空,远超《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规定的120米适飞上限,属于无人机“黑飞”行为。该行为不仅违反空域管理规定,更对区域内公共安全造成重大隐患。
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第四款、第五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给予钱某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无人机黑飞”是一个俗称,特指一切违反国家空域管理、航空管理、治安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无人机飞行行为。简单来说,只要你的飞行活动缺乏法律授权或突破监管限制,就属于“黑飞”,如未实名登记飞行、无资质飞行、未报备飞行、侵入禁飞区域、不遵守飞行限制、使用未经准入的设备等。
2026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施行,首次明确将无人机“黑飞”列为妨害公共安全行为,并大幅提高处罚力度。
如何才能合规飞行?大家在购买无人机后,第一件事就是通过官方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https://uom.caac.gov.cn)完成实名登记,随后前往辖区派出所报备登记信息。
操控小型、中型、大型无人机必须考取相应的操控员执照。操控员资质应当符合《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之规定。其中,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操控微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操控微型、轻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操控微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操控轻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应当由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现场指导。
需要注意的是,未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不得在管制空域内实施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管制空域范围以外的空域为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的适飞空域。
飞行前,务必通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查询计划飞行区域是否为管制空域或禁飞区。如果要在管制空域飞行,必须在平台中提前向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
警方提醒,无人机绝非“玩具”,天空也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无人机使用者自觉遵守飞行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共同守护安全有序的低空环境,让无人机真正成为服务生活、赋能发展的“空中帮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