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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
星期三
当前报纸名称:兰江导报

兰溪支持刚需家庭实现“安居梦”

日期: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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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3版:民生       上一篇    下一篇

记者 姜一峰

导报讯 记者昨天从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兰溪分中心获悉,为进一步减轻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的购房负担,加大对职工购买保障性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兰溪明确职工在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根据规定,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职工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在兰溪市购买保障性住房,并已签订且完成备案的《兰溪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买卖合同》;二是申请人名下未存在公积金按月提取业务。

在办理提取手续时,申请人需备齐以下几项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已备案的《兰溪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买卖合同》、拟购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及《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保障性住房首付款承诺书》。

此项政策意味着符合条件的职工在购买保障性住房时,可以更加灵活地盘活和使用其住房公积金,有效降低了前期的资金门槛,是支持刚需家庭实现“安居梦”的一项实质性举措。有需要的职工在办理前若有任何疑问,可拨打兰溪分中心咨询热线:88899597、88902504进行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