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成 超 通讯员 陈 乐
导报讯 近日,《兰溪市“县城-中心镇-重点村”发展轴空间专项规划(2025—2035年)》和《兰溪市“通则式”村庄规划》两项规划成果先后获批。
据了解,《兰溪市“县城-中心镇-重点村”发展轴空间专项规划》立足兰溪地处钱塘江中上游、浙中极核的纽带区位优势,依托“三江汇流”的独特水运资源和浙江历史文化名城底蕴,积极融入“港”“廊”“链”战略布局,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打造以“水运复兴”为特色定位的省级发展轴。兰溪将建设“一枢纽、一中心、三基地”,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
该《规划》聚焦“缩小三大差距”这一核心目标,构建“一核引领,东西并进,一主一次,双轴聚力”的总体格局。近期发展轴串联游埠镇—兰溪城区—灵洞乡—金华城区,远期则发展轴连接兰溪城区—马涧镇—梅江镇—横溪镇,覆盖全市63%的陆域面积和76.7%的常住人口。
同时,《规划》还构建了“1+3+5”城乡空间体系,即1个县城核心区(6个街道)、3个特色中心镇(游埠文旅镇、马涧农业镇、梅江工贸镇)、5个重点村组团(石渠村、游埠村、诸葛村、王家村、聚仁村),形成各层级定位清晰、功能互补、错位发展的城乡一体网络,让县城综合服务更强、中心镇特色产业更亮、重点村乡村振兴根基更实。
作为城镇开发边界外未覆盖详细规划区域的“通用准则”,《兰溪市“通则式”村庄规划》通过“控制线传导+指标管控+分区准入”模式,为农民建房、乡村产业和公共设施建设立规矩、定标准,填补了乡村规划管理的“最后一公里”。
该《通则》一方面衔接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耕地保有量等约束指标,明确村庄建设用地总规模,形成分镇管控标准,叠加历史文化保护线、灾害防治线等管理要求,明确相关建设退距与准入规则。另一方面,对文化礼堂、村卫生室、农村幼儿园等公共服务设施提出具体建设标准,明确乡村三产融合用地优先布局在建设边界内,严控农产品初加工、冷链仓储等项目用地规模,严禁用于房地产开发,并在风貌上引导彰显“浙派民居”特色,鼓励采用坡屋顶、多联或联立建设,原则上不设围墙,传统村落需保留整体风貌,新建建筑应与周边自然、人文环境相协调。
同时,《通则》也推行分级高效审批,根据建设项目类型实行差异化管理,如10户以下多联村民建房、小型农村公园、村级道路等项目可直接依据《通则》核发规划许可;村委会、卫生院等公服设施和景区停车场、垃圾中转站等项目建设需在《通则》基础上增加编制重点区域管控图则;不适用通则的项目仍需依据详细规划或规划落实方案申请审批,为乡村建设项目落地提供清晰高效的审批路径。
两大规划构建起相互支撑的协同体系。发展轴专项规划锚定城乡融合大方向,搭建发展骨架;通则式村庄规划落细乡村建设小切口,丰富空间肌理。二者共同推动兰溪乡村地区走向“集约用地、规范建设、特色发展”的可持续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