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洞乡耕头畈村2025-8道路用地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批前公示
日期:09-29
兰自然资规示〔2025〕37号
申请人兰溪市灵洞乡人民政府向本局提出申请,要求办理灵洞乡耕头畈村2025-8道路用地的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手续。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兰溪市灵洞乡耕头畈村,总用地面积1.4574公顷(折合21.86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29日至10月8日,公示地点为项目现场、兰江导报和兰溪市人民政府网。
如本行政许可直接涉及公民(法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及申请听证等权利。请于公示期内持利害关系存在的材料及本人身份信息(或法人身份信息),向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灵洞乡人民政府申报。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
联系电话:0579-88899690(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579-88139816(灵洞乡人民政府)
公示详见:兰溪市人民政府网
兰江导报
项目现场
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