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四次会议
日期:09-04
记者 吴金泓
导报讯 9月2日至3日,兰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四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卫平主持会议,副主任金建荣、徐建光、吴歆、陈志滨、叶峻及委员共27人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副市长单玲琳,副市长陆正韵,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胡哲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兰溪市2025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县中崛起”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兰溪市以“千万工程”牵引城乡融合发展缩小“三大差距”工作情况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兰溪市历史文化名城及天福山、城隍庙、桃花坞历史文化街区(地段)保护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加强涉民营企业经济违法犯罪风险防控工作的决定(草案)》。
会议还对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资规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了工作评议。
会议强调,聚焦涉民营企业经济违法犯罪风险防控这一“小切口”,对于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文章”具有重要意义。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政治引领,落实决策部署,以民企获得感和满意度为重要衡量指标,切实增强风险防控能力。要强化分工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树立“一盘棋”思想,明确职责分工,加强普法宣传,推动民企增强风险意识,不断凝聚整体合力。要强化人大监督,推动《决定》落实。主动加强监督,提升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人大监督刚性,助力民企发展和营商环境持续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