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吴金泓 陈 婵
导报讯 近日,记者从兰溪市民政局获悉,为进一步减轻家庭养老负担,提高失能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兰溪将面向全市特定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券,用于满足其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等多样化养老需求。
此次养老服务消费券的申领对象为常住兰溪的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老年人,消费券按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含床位费、护理费和伙食费)消费金额的40%进行折扣,每月累计额度分别不超过500元、800元,不得折现,仅可通过“民政通”微信小程序购买养老服务,后续抵扣比例与额度将按国家部委要求依托该小程序动态调整。消费券使用范围涵盖两大领域,其中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包括评估服务、聘用服务、个性化服务、生活照料服务、基础照护服务、探访关爱服务和健康管理服务,具体涉及失能等级评估、聘用养老护理员、“六助”服务包、助餐助浴助洁、排泄护理、康复训练、上门探访、血压血糖监测等14项细分项目,服务时长根据不同项目从5分钟到1个月不等;机构养老服务则包含入住机构30天以上的长期服务,以及30天以内的短期“喘息服务”。
在政策叠加方面,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的老年人不纳入补贴对象;符合条件且正在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扣除已享受待遇后,个人自付部分可按比例抵扣;省市县其他面向高龄、失能等老年人的各项补贴均可同时享受。
申领流程上,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可按自愿原则通过“民政通”微信小程序申领,老年人家属、亲属、村(社区)工作人员及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可协助代办。线上注册后,若小程序中显示老年人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标签,系统将自动发放消费券;若暂无相关等级标签,可通过小程序预约“能力等级评估申请”服务,完成评估并产生结果后,县级民政部门将及时审核,对符合要求者发放消费券,经评估符合补贴条件的老年人,评估费用可通过电子消费券全额抵扣,不符合条件的评估费用由老年人自行承担。使用时,老年人可通过“民政通”微信小程序进入“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模块,按领取的消费券类型选择对应服务即可。
发放时间方面,县级民政部门对符合要求的老年人,将在线上流程发起、评估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发放当月电子消费券,后续每个自然月第一天发放,消费券当月有效、次月失效;若老年人不再符合补贴条件,本人、代办人或服务机构(企业)需及时通过“民政通”等告知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民政部门将于次月停发消费券。此外,可提供相关养老服务的机构(企业)名单,均可通过“民政通”微信小程序查询,市民若有疑问,可拨打市民政局电话0579-88890911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