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5-10-14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兰江导报

烈性犬咬人致死 犬主被判六年半

日期:08-13
字号:
版面:第07版:万象       上一篇    下一篇

豢养的烈性犬自己蹿出狗笼,扑咬路人致死,犬主辩称“人是被狗咬死的,纯属意外”,这有无道理?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了一起相关案件。

高某在村头附近的羊场内饲养了3只大型烈性犬,虽然饲养期间多次扑倒、咬伤他人,但高某并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马某从高某羊场门口路过时,高某饲养的一只狼狗突然从狗笼底部蹿出,撕咬马某颈部及面部致马某当场死亡。经现场勘查,该狗笼放置于土质地面上,底部无铁网阻断,笼底与地面衔接处空隙较大,犬只可轻松从中逃脱。

被告人高某认为,虽然被害人是被他的狗咬死的,但是他当时并不在现场,属于意外事件。况且已经对被害人家属进行了适当的经济赔偿,不应构成犯罪。

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高某豢养的3只大型烈性犬具有很强的攻击性,案涉犬只虽然关于笼中,但案发前已经多次发生扑倒、咬伤路人事件。高某应当预见大型烈性犬疏于监管,会发生咬死他人这一现实危险,因疏忽大意造成了马某死亡,存在刑法意义上的过失。高某的过失行为与马某的死亡结果发生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高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据《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