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可“带押过户”
日期:08-07
记者 姜一峰
导报讯 前不久,兰溪成功办理了首笔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业务,引发不少市民关注。为此,记者昨天咨询了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兰溪分中心工作人员,为大家答疑解惑。
据悉,自8月1日起,该中心推出二手房“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让二手房交易更加便利。
什么是“带押过户”?“带押过户”是指在二手房交易中,卖方住房贷款未结清的情况下,无需提前结清贷款,即可办理交易过户和抵押登记。
二手房“带押过户”与传统二手房过户有什么不同?传统的二手房交易,需要“先解除抵押才能过户”。而二手房“带押过户”新模式则无需卖方提前结清贷款,即可办理过户及抵押登记,简化了办理流程,降低了房屋交易风险。
需满足什么申请条件?(一)在住建部门完成网上签约备案,且已支付20%的首付款;(二)买方申请的住房贷款金额(含住房公积金、商业贷款,下同)须大于卖方原住房贷款余额本息合计;(三)所交易房屋除原住房贷款对应的抵押外无其他抵押,且无司法查封或其他禁止、限制转让情形;(四)买卖双方的住房贷款银行需保持一致,且均为公积金中心受托银行;(五)应符合购买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条件。
要准备什么申请材料?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单身需提供单身具结书或离婚证);借款人在公积金受托银行开立的I类账户借记卡;浙江省存量房买卖合同;借款人首付款凭证;售房人不动产权证;售房人近一个月内住房贷款余额材料;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地点在哪里?符合“带押过户”贷款申请条件的缴存人,可向公积金受托银行(工、农、建、中、邮储、金华、宁波、农商银行)提出贷款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