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彭一冲
近段时间以来,预制菜被推上风口浪尖,成为全国消费者关注的热点事件。近日,记者实地走访佛山各大商圈,向市民、餐饮企业了解对预制菜的看法。
对于预制菜 认知各有不同
“我能接受自己吃预制菜,但孩子的饭菜不行!”刘女士在佛山一家超市的货架前,和丈夫正在讨论是否购买货架上的预制食品。这样的选择是基于刘女士认为预制菜的卫生程度和营养价值不可控,大人随便点没关系,但对于孩子的饮食不能草率。通过询问多位带娃家长,记者发现这样的看法存在于大多数家庭中。
“总觉得预制菜有很多添加剂,担心长期吃会对身体有影响。”市民朱先生说,一般家里人会在逢年过节的时候购买预制菜,“节日的时候往往需要准备具有仪式感的大餐,家里人手不够,就会购买很多预制菜,这样比较简单方便。”
双职工家庭和年轻白领对预制菜的接受度明显更高。“下班回家5分钟搞定三菜一汤,为什么不呢?”从事金融行业的黄先生认为,预制菜不是选择,而是现代生活的刚需。
2024年3月,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首次在国家层面明确了预制菜的定义:以一种或多种食用农产品及其制品为原料,不添加防腐剂,经工业化预加工制成,加热或熟制后方可食用的预包装菜肴。
从连锁快餐的标准化餐品到超市调好味的半成品菜肴,预制菜产业链已经越发成熟,但预制菜产业与公众认知仍存在差距。
“实际上,现代人很难完全避开预制食品。”某餐饮行业协会负责人告诉记者:“从飞机上的部分餐食,到早茶的凤爪、点心等,很多都是预加工过的。就连许多标榜‘现做’的餐厅,也会使用部分预制食材来保证出菜速度和口味一致性。”
“虽然一些文件明确提出推广预制菜明示,但并非强制要求,明示更多是靠餐饮企业的自觉行为。”从事餐饮行业20余年的高女士告诉记者:“实际操作中,很多商家担心引起消费者反感。因此使用预制菜时,企业明示的意愿普遍较低。”
这种担忧并非空穴来风。在社交媒体上,有消费者表示,餐厅使用预制菜而不进行提前告知,侵犯了其知情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面对信任危机 安全真诚是关键
预制菜的工业化生产流程,让不少消费者对防腐剂、添加剂等问题存在担忧。
首先从定义来看,有几类大众常见却容易被混为一谈的食品其实并非属于预制菜范畴。如仅经清洗、去皮、分切等简单加工未经烹制的净菜类食品,属于食用农产品;其次,速冻面米食品、方便食品、盒饭、盖浇饭、馒头等主食类产品不属于预制菜。
此外,连锁餐饮企业广泛应用中央厨房模式,其自行制作并向自有门店配送的净菜、半成品、成品菜肴,应当符合餐饮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中央厨房制作的菜肴,不纳入预制菜范围。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发布的通知,预制菜不允许使用防腐剂,而且预制菜通过冷冻、冷藏等贮存条件和杀菌处理,也没有使用防腐剂的技术必要性。
“合规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是安全的,而且很多高端预制菜已经追求‘零添加’。”一水产预制菜企业负责人介绍:“现代食品工业的杀菌技术和冷链运输已经相当成熟,能够有效抑制微生物生长。”
面对信任危机,目前也有一些餐饮企业开始积极尝试预制菜明示告知。例如某品牌企业就根据实际加工情况,将菜肴分为“餐厅现做”“半预制”“复热预制”三类,受到消费者好评。一些连锁餐饮企业的点单小程序上已经出现“新鲜肉类、蔬菜制作”或“央厨制作”等标识。
在政策层面,各地也在积极推进预制菜产业规范健康发展。2025年4月开始施行的《粤菜预制菜包装标识通用要求》规定,在产品名称上标示“预制菜”或“预制菜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