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聚力除蚊患 共筑健康宜居家园
日期:09-07
志愿者背着消杀设备开展消杀。
佛山日报讯 记者江乐诗、朱志荣摄影报道:近日,《佛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的决定》发布,明确要求各相关部门常态化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9月6日一早,禅城区石湾镇街道榴苑社区联合市、区双联系单位党员干部及石湾镇街道团工委志愿者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清除蚊媒孳生地,携手共建“无蚊社区”。
位于榴苑社区的一个小公园紧邻居民楼,是社区居民日常休闲的“后花园”,却因近期落叶堆积、杂草丛生,加上几处私自搭建的围栏占用空间,成了蚊媒孳生的“隐患角”。志愿者邹继湘背着消杀设备,沿着公园楼梯缓步而上,喷头对着墙角缝隙仔细消杀,随后转身走进草丛,对枯叶堆积处等可能藏蚊的地方进行消杀。
“社区每次开展灭蚊行动,我都来参与,这里的居民就像家人,自己希望可以为守护家人健康出一份力。” 邹继湘的额角渗出汗水,脸上却带着笑意,“现在大家都知道,干净的环境得靠自己动手,如今,参与环境整治的居民更多了。”
作为社区的“老建设者”,76岁的老党员庞其汉曾参与过榴苑社区部分楼栋的设计与建造,对这片土地有着特殊的感情。“作为党员,应该要以身作则,起带头作用。我希望能带动街坊们一起做好环境清洁,建设宜居家园。”
“环境干净了,蚊子少了,大家住得才舒心。” 榴苑社区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此次行动为契机,建立常态化清洁机制,让“洁净家园”成为居民看得见、摸得着的幸福。
近日,《佛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的决定》正式发布,要求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建立爱国卫生工作统筹协调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组织动员全社会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的长效作用,将病媒生物的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范围内。同时,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需发挥组织落实作用,每月至少组织辖区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开展一次环境卫生大扫除。村(居)民委员会则要动员辖区内的村(居)民等参加每月一次的环境卫生大扫除,通过持续科学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防止相关传染病的发生与传播,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城乡环境卫生和生态环境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