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8月6日电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顽瘴痼疾,必须下大力气坚决纠治。基层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最后一公里”,不能被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束缚手脚。制定《若干规定》,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对于持续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若干规定》,统筹为基层减负和赋能,切实把基层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束缚中解脱出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担当作为,有更多精力抓落实。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要定期督促检查,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省级党委和政府在安排部署工作时要实事求是,党委(党组)要履行好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行,确保《若干规定》落到实处。
《若干规定》共7个部分、21条具体规定。一是切实精简文件,主要规定严控文件数量、提升文件质量、加强评估审查等。二是严格精简会议,主要规定严控会议数量、控制规模规格、提升质量效率等。三是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主要规定严格计划和备案管理、改进方式方法、严控对基层督查检查考核总量等。四是规范借调干部,主要规定不向县及以下单位借调干部、严控向市及以上单位借调干部等。五是规范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管理,主要规定清理整合面向基层的政务应用程序、严格建设管理、防止功能异化等。六是规范明晰基层权责,主要规定建立健全职责清单,完善清单外事项准入制度,规范工作机制、挂牌和证明事项,依法依规确定基层信访工作职责等。七是规范创建示范和达标活动,主要规定精简种类数量、注重创建示范实效、在基层不搞达标活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