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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7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佛山日报

充电桩不能只建不管

日期: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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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6版:民生       上一篇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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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日报讯 记者李鑫宇报道:上周,佛山一小区电动车充电桩车棚起火,引发关注。连日来,记者根据市民提供的线索,深入街头巷尾调查,发现尽管多数充电桩都设有明确的安全警示,但超标、改装、线路老化等违规充电现象依然普遍。

  记者走访发现,大部分小区门口都设有充电棚和充电桩,而充电桩的品牌十分多。例如在顺德陈村万科水晶城小区外就有3个充电棚,由“云晟物联”“小猪胖胖”两家充电桩品牌运营。充电棚都配备了消防设施和明显的安全告示牌及注意事项。不少充电桩上还注明了“三轮车、改装车、非国标车、大功率充电器(500W以上)请勿在此充电。” 

  然而,在记者走访的四五个小区中,即使充电桩上有明显告示,但三轮车、老旧无牌电动自行车等车辆,甚至一些充电线外层塑料破损、电线裸露在外的电动自行车,依然停在充电位上充电。

  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谁来保障?有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充电桩的日常维护是由对应的运营公司负责,物业只负责停车秩序管理。随后,记者尝试根据各品牌充电桩公示的客服或者维修咨询电话联系运营公司,但6家品牌只有2家接通了电话。当记者反馈有车辆违规充电时,工作人员表示“没办法”。

  有充电桩运营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品牌的充电桩只能接受650W以下功率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超过该瓦数的电池都无法启动充电。但随后记者发现,一辆改装过的电动自行车正在该品牌充电桩充电,该车电池上的输入功率标注为“820W”。记者再次向工作人员求证,对方以“可能是电池折旧了”进行解释。

  针对此类问题,相关部门早有明文规定。2024年印发的《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指南》明确规定“管理单位要加强对小区内充电设施的维护管理”“管理单位在巡查检查发现或接到业主投诉举报小区有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要及时劝阻、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