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 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
陆佩兰 通讯员张小华
《南海区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2024-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目前正在公示。《规划》共划定50条城中村作为研究对象,按照可持续、现代化的城市标准,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城中村改造。
10月17日,记者从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南海分局获悉,目前该局正针对政府统筹类城中村改造,起草安置补偿指导意见,确定分类补偿标准,将于近期另行公开征求意见。
城中村改造是城乡融合发展之需
本次《规划》共划定50条城中村作为研究对象,涉及总面积约142.11平方公里,常住人口约82万人。其中,桂城街道23条,大沥镇12条,里水镇4条,狮山镇10条,九江镇1条。
《规划》指出,城中村改造规模不设刚性计划,不定下限指标,成熟一个推进一个,成熟一片改造一片。结合南海区土地供应、人口增长和房地产交易情况,合理测算城中村改造目标,至2026年,实施拆除新建的城中村项目规模不超过10平方公里;至2030年,实施拆除新建的城中村项目规模不超过18平方公里。
市自然资源局南海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选取的50条城中村基本位于中心城区或城镇开发边界内。这些村居主要根据南海各村居与中心城区、镇(街道)中心、产业片区、城镇开发边界、人口结构等方面要素的关联关系筛选确定。城中村名录会进行动态调整,丹灶和西樵暂时没有选取,将来符合条件的旧村(居)经评审通过的将作补充纳入。
分类施策推进城中村改造
《规划》提出,南海区城中村改造将按照可持续、现代化的城市标准,有力有序有效推进。50条城中村可被划分为拆除新建类城中村、拆整结合类城中村和整治提升类城中村。
其中,拆除新建类城中村是指在拆除城中村现状建筑后进行重新建设的城中村;拆整结合类城中村是指介于拆除新建和整治提升之间的城中村;整治提升类城中村是指在维持现状建设格局基本不变的前提下,经常性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防控风险隐患,按照文明城市标准,通过环境品质提升、设施配套完善、历史文化活化、社会治理优化等方式进行综合整治及实施管理的城中村。
50条城中村的改造类型,将根据村民意愿和实际形势分析研判,进行动态归类。
城中村改造项目需要聚焦重点改造单元,以实现城市核心功能提升及高质量发展。《规划》还划定了18个城中村重点改造单元,其中桂城街道10个,大沥镇4个,里水镇4个。
构建城中村产业引育方法路径
《规划》提到,按照“淘汰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的思路,推进以红木、玉器珠宝、家具、纺织、五金、机械装备、铝型材、医疗器械、传统商贸、有色金属、传统物流、农业、制鞋业等13个产业为代表的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带动城中村产业提质增效。
“提升一批”传统产业企业方面,鼓励和支持传统行业中的优质企业引入创新元素,优化商业模式,通过“两化”转型、培育“专精特新”产品、完善企业治理等措施,打造成为“隐形冠军”企业、行业龙头标杆企业。
“规范一批”传统产业企业方面,针对长期在安全生产、环保达标、按章纳税等环节出现违规行为的企业,按照“规范为主,淘汰为辅”的原则进行处理,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淘汰一批”传统产业企业方面,淘汰传统产业中的落后产能和低效企业,为先进产能和优质企业腾出市场空间和资源空间。
充分征求村民意愿保障村民权益
《规划》提出,城中村拆除新建项目地块,除了安置房外的住宅用地及其建筑规模,原则上应当按一定的比例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鼓励村民在满足自住需要以外,将富余的安置房以小户型为主单独设计、集中建设,并长期租赁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鼓励在妥善做好原有租户安置搬迁、租金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将城中村房屋整体长期租赁并改造提升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在提升村民收益的同时,着力解决产业工人、新市民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
《规划》还明确,启动城中村改造应当征求村民意愿,在大部分村民同意的情况下方可实施改造。在改造过程中,应听取村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改造方案、征收补偿方案、集体资产处置等的意见,保障村民知情权和参与权。
市自然资源局南海分局相关负责人透露,目前已经针对政府统筹类城中村改造正在起草安置补偿指导意见,确定分类补偿标准,并将于近期对外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