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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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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佛山日报

“内河运费扣减” 在佛山顺利实施

日期: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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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6版:经济       上一篇    下一篇

  

  佛山日报讯 记者孙静茹 通讯员关顺报道:近日,佛山市某企业自新加坡、泰国进口的木方、塑料等货物从广州南沙港转关运往顺德勒流港后,成功向海关申请将该批进口货物的“内河运费”从货物价格中予以扣除。佛山海关驻顺德办事处根据规定为企业从完税价格中扣减内河运费6192元,核减进口税款833.4元,这标志着佛山“内河运费扣减”政策正式落地。

  “内河运费扣减”是指海关在对企业提供的符合客观量化标准的依据进行审核后,依法对海运进口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后通过水运方式继续运输发生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进行扣减,不计入进口货物完税价格,无需征收关税及进口环节税。

  “内河运费扣减政策发布以来,我们企业就非常关注,但是也担心对申报流程不熟悉,会导致申报周期很长。”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报关有限公司梁经理说,南沙港至勒流港的参考运价一经发布,佛山海关工作人员就主动联系,详细解读政策,全流程指导申报,当天就完成了运费扣减的申报。

  自海关总署出台“内河运费扣减”新政策后,佛山海关第一时间开展政策宣讲,通过电话通知、现场宣贯、送政策上门等多种形式,向进口企业、货运代理公司和船运公司广泛宣传“内河运费扣减”政策利好。同时,针对符合扣减条件的企业采取“一对一”的咨询服务,积极指导企业申请内河运费扣减,确保税款“应减尽减”,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帮助企业降低通关成本。

  下一步,海关将通过“关长送政策上门”等形式继续加强政策宣贯,引导企业用足用好政策利好,叠加汇总征税、湾区一港通、船边直提、运抵直装等海关业务改革,进一步为企业降本增效,服务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