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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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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书式执法”彰显公平公信

日期: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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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3版:时评       上一篇    下一篇

  □木须虫

  微观点:真正的公平,不是对弱者的无底线妥协,而是让每一个交通参与者都在规则的框架内享有平等的权利、承担对等的义务。

  近日,上海静安区巨鹿路发生一起非机动车相撞交通事故,交警秉公执法、现场普法的视频上传网络后收获大量点赞,被称为“教科书式执法”。

  在这起案件中,女子骑车违规横穿机动车道且未下车推行,构成了典型的“鬼探头”式危险行为,直接破坏了各行其道的通行规则,而正常直行的另一方没有任何交通违法。因此,判定违规者全责,不仅于法有据,更是对路权原则的坚决捍卫。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法规部副主任赵司聪介绍,视频中的当事人妨碍了通行秩序,随意穿插机动车流,破坏了各行其道的通行规则,导致道路增加了冲突和隐患。

  长期以来,一些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抱着“我是弱势群体,机动车必须让我”的侥幸心理,肆意闯红灯、横穿马路、逆行抢道,错误地认为只要自己在事故中受了伤,对方就必须承担赔偿甚至全部责任。这种将自身安全寄托于他人让步、将交通法规抛之脑后的行为,不仅是对规则的漠视,更是对自身和他人生命安全的极度不负责任。

  上海交警的执法,正是对这种错误观念的有力纠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核心,在于审查当事人是否存在违法行为、该行为与事故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违法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大小。“谁弱谁有理”的本质,是用道德同情替代了法律准绳。然而,交通法规不是“按闹分配”的筹码,更不是“按伤定责”的儿戏。如果一味纵容“弱势方”的违法行为,不仅会让守法者寒心,更会变相鼓励更多人去挑战规则底线,最终导致交通秩序的混乱和更多悲剧的发生。真正的公平,不是对弱者的无底线妥协,而是让每一个交通参与者都在规则的框架内享有平等的权利、承担对等的义务。

  这起“教科书式执法”之所以能引发广泛共鸣,是因为它契合了公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网友们纷纷点赞,说明“违法必担责、定责看法规”的法治理念已经深入人心。

  交通安全无小事,规则意识是底线。无论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在交通法规面前都没有“特权”与“豁免”。只有彻底摒弃“谁弱谁有理”的错误认知,让每一位交通参与者都敬畏规则、遵守规则,才能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