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海娟
我爱读书。
参加工作以后,每个月一发工资,我就会满怀期待跑进书店。喜欢的书那么多,每次去书店都要徘徊好久,口袋里的钱对着架子上那一排排的书,总是相形见绌。微薄的工资勉强可以打点简单的生活,我努力约束自己,每个月只可以买一本书。
经过千挑万选,捧回一本崭新的书,喜悦的心情无以言表。那本书的名字必定是我仰望已久的,干净的封面,简洁又有内涵的图案正合我的心意。我爱不释手,很怕阅读时把书弄脏,便像小学生对待课本一样,用报纸包书皮,放上书签做阅读的记号。
书里乾坤大,读中日月长。一本书就是一个精彩缤纷的世界,等待的心终于可以在书本中恣意行走了,我迫不及待地打开,进入阅读状态。通常,买到手的书,序言在书店已经读过,正是因为序言吊足了我的胃口,我才会买回整本的书。
“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我将踏着文字的阶梯一步一步走进主人公的生活,笑他所笑,哭他所哭,遭遇坎坷的故事,体悟跌宕起伏的人生,我的灵魂和主人公的灵魂合二为一,书中有我,我中有书。我废寝忘食,陶醉在方块文字铸就的方阵里,我不知道是书中的主人公通过我的意识和身体苏醒过来,还是我借着文字穿越到书中描写的时代和场景。
阅读是一场精神旅行,沿途是我们不曾看过的风景。“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车马多如簇。”古人这样理解读书的好处,在我看来,阅读更是一场洗礼,会让人脱胎换骨——我深切感受到阅读带给我的震撼与感动,让我的情感逐渐丰富起来,同时也让我多了些思考,多了些理性的光环。
青春岁月,我阅读成瘾,办公桌上、枕头底下,到处都是书。我那时的习惯,每晚睡前都要读书,一不小心就读到深夜。夜深人静,恋恋不舍地把书签插好,把书抚平,放到枕头底下,关了灯,带着书中的情绪进入梦乡,有了书的陪伴,连睡眠都是甜的。
结婚前跟爱人去市里买东西,他拉着我去买衣服,我却把他拉到书店。终于有了足够的钱,我一下子买齐了四大名著。望着捧着沉甸甸一摞书不停傻笑的女人,爱人无可奈何,只能纵容我、帮助我。我们的婚房没有电视柜、梳妆台,却有一大柜子书。
婚后的日子更加拮据,买不起书。偶尔有谁家不读书的子弟把老爹的书当废品卖,我们就去拣几本回来。那些旧书因为保管不善,轻则书皮折损,重则前后都被撕掉几页,变得没首没尾。就算我只读中间几页,也知道这本书的鼎鼎大名,知道那是一本多么精彩的传奇——这样的残书让我心疼,我用厚厚的毛边纸为它做一个书皮,又用钢笔双钩写上它的书名。
那些长了霉斑的书,我把它们放到通风处晾干,书中有那么多人物、那么好看的故事,怎么舍得让他们发霉长毛呢?每一本书都应该干干净净到终老,直至纸页在岁月里风化成蝶,文字在时光中黯淡不见。
“眼前直下三千字,胸次全无一点尘。”有书读的日子,每一天都神采飞扬,每一天都熠熠生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