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银健
近日,一块铭刻“刘德華”三个字的南京明城墙砖意外走红网络。网友热切关注的不仅是三字与当代巨星同名,更令人费解的是,砖上赫然出现了一个形似今日规范简体的“刘”字。明代的“刘”,不应该是繁体“劉”吗?面对网友的质疑声,南京城墙保护管理中心专家回应称:这块城砖确为货真价实的明初原物,砖文中的“简体”写法,并不是“穿越”或讹误,而是源于古代民间俗字。
明城墙始建于1366年,完工于1393年,包括了由内到外的四重城墙,即周长近3.45千米的宫城、近10.3千米的皇城、约35.3千米的京城、约60 千米的外郭。这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等级最高的古代城墙,被推为继中国长城之后的又一宏构,其筑城技术也达到了中国古代筑城史的巅峰。修建这座“高坚甲于海内”的南京城墙,耗费的城砖就有上亿块。据考证,这些城砖主要来自今天长江中下游地区的江苏、安徽、江西、湖南、湖北五省,涉及当时的35个府、11个州、174个县。修建固若金汤的城墙,城砖的质量是最重要的基础保障。而城砖来自众多的府、州、县,单从客观上看烧制城砖材质的土性也呈多样性,有黏土、沙土、高岭土等。那么如何保证城砖的质量呢?明太祖朱元璋在工程建设伊始,就制定了极为严苛的质检标准,推行严格的“物勒工名”制度,要求每块城砖必须刻上从督造官员到具体工匠的多级责任人姓名,以确保工程质量。这些城砖大多数留有铭文,少则一字或一个符号、记号,多则 70 余字,比如“刘德華”这块砖体正面铭文为模印阳文、纵向竖排三行,清晰列明了五级基层责任链,铭文显示“刘德華”一人身兼“甲首”和“造砖人夫”两职,“甲首”就是一个基层组织的管理者,负责协调和管理一组工匠,相当于现代工程中的工段负责人;“造砖人夫”就是直接参与城砖烧造工作的实际生产者。也就是说“刘德華”既是参与南京城墙的建设者,也是城墙建设“责任到人、层层追责”链条上可追溯的一员。
“物勒工名”并非朱元璋首创。《吕氏春秋》记载:“物勒工名,以考其诚。工有不当,必行其罪,以穷其情。”可见这是先秦时期就创立的一项制度,建造者把自己的姓名刻在器物上,以达到监督产品质量的目的。具体落实到南京明城墙建造,假如城砖质量出现了问题,就可以通过城砖铭文的地点、时间与府、州、县各级提调官、通判、司吏、主簿、总甲、甲首、小甲、造砖人夫、窑匠等人的姓名形成的各层级责任链条,追溯追究到相关责任人。除经过严格质量的“物勒工名”监管城砖生产外,明朝还有专门的机构对城砖进行核验。据《明会典》记载,每一万块砖中都必须有一块被抽检并砸碎验质,若砖块出现裂纹或声音哑哑,窑匠将受到严厉处罚;若整段城墙不合格,地方官员难逃其责。只有达到“敲之有声,断之无孔”的标准才能起运至京。运送到京后,再由工部组织验收,检验人员从每批城砖中任意取出规定数量,两人抱砖相击,击后城砖不破碎、不脱皮而且声音清脆者方为合格。如果出现城砖破碎、脱皮、声音浑浊、有裂缝或表面弯曲不平且超过一定的比例,则判为不合格城砖,责令重烧。若是两度检验都不合格,有关部门根据铭文中记载的提调官与各环节的具体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精确地追责问责。
明初修建城墙时,一批产自江西袁州府(今江西宜春市)的白色城砖运送至南京城,震惊朝野。从外形来看,这种砖棱角分明、洁白如玉,楷书印的砖铭清秀工整。这种砖使用高岭土烧造,质地坚硬不透水,因此在修建南京城墙时,都被放在了城墙的内部,用以稳固墙体。烧造白色城砖的,是“袁州府提调官通判隋赟”。隋赟通判是正六品,洪武十二年,由于他烧造了这批高质量的城砖,被连升了六级,升为正三品,调到广东当巡察使。
如今,漫步在历经了600多年的历史沧桑依旧巍然屹立的南京明城墙上,抚摸着古老的城砖,城砖上那斑驳的铭文,对我们在工作中如何建立完备的责任体系和闭环的监督链条仍具有深刻而现实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