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金友
在《鲁迅日记》中,有两次给历史博物馆捐献文物的记载。
一是1921年3月23日,鲁迅在日记中写道:“午后往琉璃厂,又为历史博物馆买瓦当两个三元。”“又为”二字,说明不是第一次了,以前买过,这次又买。
二是1923年7月23日,鲁迅记载:“上午以大镜一枚,赠历史博物馆。”那时候的“大镜”,肯定是铜镜,而且有一定的文物价值,所以鲁迅买下来,赠给博物馆。
1912年,蔡元培担任教育总长之后,向总统府提出建设国立历史博物馆的建议。他说:“京师首都,四方是瞻,文物典司,不容阙废。”这个建议获得批准后,蔡元培即安排鲁迅担任科长的社会教育司一科,专门负责博物馆的筹建工作。
接到这个任务之后,鲁迅马上行动。他在北京转了几个地方,发现国子监既有文物又有闲房,做博物馆最为合适。1912年7月9日,“国立历史博物馆筹备处”在国子监挂牌成立。蔡元培、鲁迅等都出席了成立仪式,当时还拍了一张合影。
为了增加馆藏文物,鲁迅想了很多办法,首先是申请财政拨款,用于征集文物;接着又从各地调拨,在鲁迅亲自主导下,从沈阳故宫等地调集了大批文物;同时号召各界人士捐赠,鲁迅亲自带头,捐献文物几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