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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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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AI滥用
须深化技术治理伦理约束

日期: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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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4版:时评       上一篇    下一篇

  □木须虫 

  微观点:AI技术本应是拓展人类能力的助手,而非侵害权益的利刃。当技术突破伦理边界时,既要为法律装上“牙齿”,也要让技术带上“镣铐”,更需以伦理校准发展方向。

  声音和形象被AI合成滥用的事越来越多。前不久,奥运冠军全红婵、王楚钦等人的声音被AI克隆,卖起了土鸡蛋。不少配音演员也站出来维权,因为他们赖以生存的声音,如今可以被AI一键复制随意地使用。这不禁让人越来越担心,当我们的声音和面容到了如此轻易被人盗用的地步,人与人之间的信任该如何维系?AI的发展速度越来越快,我们该如何用监管和法律守住底线?

  AI滥用本质是技术突破与伦理约束的失衡。声音克隆、换脸软件等技术本可赋能艺术创作,却沦为侵犯肖像权、声音权的工具;算法生成内容本应拓展信息边界,却异化为谣言制造机与诈骗帮凶。维权者陷于举证难、成本高的困境,违规内容“野火烧不尽”。技术迭代速度远超法律响应周期,传统规制框架在算法黑箱前,暴露出治理体系的滞后性。

  破解困局,法治建设需“牙齿”与“韧性”并重。需系统性规制算法歧视、数据侵权等问题;建立侵权赔偿惩罚性条款,让违规成本远超收益;构建“技术溯源+动态监测”机制,破解“李鬼内容”识别难题,如此,才能既为创新留足空间,又给伦理划清红线。

  技术治理与伦理约束须深度融合。平台作为技术枢纽,应前置监管端口,运用AI检测工具拦截侵权内容,完善举报响应流程,而非被动“打地鼠”。开发者应将“科技向善”嵌入算法设计,避免技术沦为侵权工具。公众需提升素养,警惕合成内容风险。图灵奖得主辛顿警示AI如“饲养老虎”,人类必须学会“驯虎之术”——这既指技术规训,更指伦理与法律的共同约束。

  AI技术本应是拓展人类能力的助手,而非侵害权益的利刃。当技术突破伦理边界时,既要为法律装上“牙齿”,也要让技术带上“镣铐”,更需以伦理校准发展方向。立法、执法、平台、公众与技术开发者同向发力,方能驱散AI滥用的阴霾,让技术真正服务于人的尊严与发展。正如古训“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唯有看得更远,才能走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