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小岛迁、大岛建” 优享公共服务
日期:11-01
舟山市深入实施新时代“小岛迁、大岛建”工程,全面启动16个小岛整岛迁居工作,系统构建“1+4+N”市域一体化发展体系,创新打破地域和户籍限制,推动迁居人员“同城同待遇”享受公共服务保障,深化“小岛你好”海岛共富行动,积极拓宽迁居渔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基本公共服务更加普惠均等可及,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突出政策集成,确保“迁得出”。一是系统构建政策体系。把人口集聚作为促进优质公共服务共享和共同富裕的关键前提,引导人口向本岛大岛集聚。出台《关于实施新时代“小岛迁、大岛建”工程 推进市域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的指导意见》,因地制宜,分岛施策,全面启动16个小岛迁居工作,2025年底前100人以下岛屿全部完成迁居,涉及户籍人口近万人。二是落实权益保障体系。制定《关于推进市域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 加快渔农民集聚的指导意见》,按照“户随人迁”“权随人(户)走”原则,保持迁居人员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承包地、宅基地等权益“三不变”。制定《舟山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构建以人口发展为导向的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机制,形成“一主、四副、多节点”基本公共服务空间格局,112个基本公共服务事项实现市域、县域、乡镇、村社无差别执行,公共服务更加均衡可及。三是建立联动推进体系。争取到42条支持举措和小岛迁居省级支持政策,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的重大问题专题研究、日常管理定期会商、督办工作销号落实等工作机制,下发《各县(区)实施新时代“小岛迁、大岛建”工程任务清单》,建立“1+4+N”政策和工作体系,形成省、市、县、乡、村五级共抓的工作格局。
突出服务创新,确保“稳得住”。一是打破户籍限制。出台医疗、养老、住房等渔农民集聚配套政策,推动迁居群众“同城同待遇”。实施“离岛安养驿站”“幸福驿家”等安居工程,满足群众个性化需求。二是拓宽就业渠道。建成“没有围墙的创业园”9家,集聚各类业态创客200多家,带动就业3000余人;建成零工服务点位20多个,累计发布灵活就业岗位1万多个,为重点群体“家门口”稳定就业增收提供平台。三是推进全域共享。率先实现市域统筹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围绕“吃穿住行、生老病死”,制定《迁居养老“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梳理形成“一件事”服务清单。市域一体谋篇布局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全市98%的学前幼儿、99%的小学生、100%的初高中生均在“1+4”大岛接受优质教育。
突出联农带富,确保“过得好”。一是强化联农带富。从产业、强村、改革、提低等多方发力,促进渔农民持续增收。做深海岛乡村“土特产”文章,发展“一条鱼”“一粒贝”“一间房”等土特产产业链10条,“一条鱼”年度产值预计突破1100亿元,“一间房”累计盘活闲置农房5500余套,带动发展渔农家乐(民宿)1100余家,年营业额达33亿元。二是强化集成改革。探索整合利用腾退宅基地和碎片化集体建设用地、承包地,通过土地综合整治,增加集聚渔农民财产性收入。“一村一策一方案”制定集体经济增收方案,落实村干部和村庄职业经理人激励政策,“小岛你好”涉及的27个海岛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高出全市平均近10个百分点,年底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强村占比可达85%。三是强化帮扶保障。完善“一户一策一干部”帮扶机制,做好迁居低收入渔农民兜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