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证明本村村民王南田有石结构房屋一宗,地址位于石狮市永宁镇下宅村二区53号,东至空地,西至王碧良厝,南至公妈厅,北至公妈厅。经核实该宗房屋系王南田所有及使用,无存在任何纠纷,该房屋至今未办理任何有效批准用地手续,现由申请人王南田申请对该房屋进行就地改造翻建,如有异议者,请于见报之日起15天内向我村委会提出,逾期提出视为无效,且我村委会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就地改造翻建手续,声明凡其他证件与该房屋有关的,一律无效。特此声明。 石狮市永宁镇下宅村民委员会 2026年6月24日
兹证明本村村民王南田有石结构房屋一宗,地址位于石狮市永宁镇下宅村二区53号,东至空地,西至王碧良厝,南至公妈厅,北至公妈厅。经核实该宗房屋系王南田所有及使用,无存在任何纠纷,该房屋至今未办理任何有效批准用地手续,现由申请人王南田申请对该房屋进行就地改造翻建,如有异议者,请于见报之日起15天内向我村委会提出,逾期提出视为无效,且我村委会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就地改造翻建手续,声明凡其他证件与该房屋有关的,一律无效。特此声明。
石狮市永宁镇下宅村民委员会 202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