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3-22
星期日
当前报纸名称:石狮日报

健身卡未用欲解约 被要求补齐费用

日期:03-21
字号:
版面:第02版:综合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近日,有消费者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反映,其于2025年9月份办理某健身卡时绑定支付宝,每个月自动扣费148元;因寒假两个月未到店消费加之支付宝内未预存足够款项,该卡未能够自动扣款。现申请退卡时,商家要求其补齐寒假两个月的费用才能办理解约。消费者对此表示不满。

  宝盖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接到投诉后,针对投诉事项进行调解。经调解,商家同意为消费者办理解约手续,且无需消费者支付逾期两个月的费用,纠纷得以解决。

  市场监管工作人员表示,近年来,针对预付卡投诉举报种类较多,主要集中在三类:一是经营者变更地址,拒绝退还消费者预付卡内剩余款项;二是经营场所倒闭后,要求消费者到连锁店消费;还有的是消费者因自身身体原因,不能继续健身,向经营者提出解约,经营者拒绝退款或要求消费者缴交违约金等。据了解,2025年5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正式施行。《解释》第十三条第一款列举了四种因经营者的行为导致消费者有权请求解除合同的情形,包括:(一)经营者变更经营场所给消费者接受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明显不便;(二)未经消费者同意将预付式消费合同义务转移给第三人;(三)承诺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提供不限次数服务却不能正常提供;(四)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消费者享有解除合同权利的其他情形。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办理预付卡时,应主动要求签订书面合同,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及时保存相关证据。同时,经营者需严格依照相关规定,制定规范合法的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做到守法经营、诚信经营。

  (记者 许玉妮 通讯员 王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