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到白天家里都暗沉沉的,通风也差,实在影响生活。”家住石狮某小区的施某怎么也没想到,邻居封闭连廊,自己的日常生活就被彻底打乱。一条本应畅通透亮的公共连廊,却因私自封窗,点燃邻里间的矛盾。
据悉,施某与李某是同楼邻居,两户之间的连廊是小区公共区域,既是日常走道、采光通风口,更是关键时刻能救命的消防逃生通道。某日,李某没和施某商量,就自行在连廊两侧装上玻璃窗,把公共通道变成半封闭空间。
这一封,施某家立马受影响,采光被挡、通风不畅,连正常开窗换气都受限制。物业发现后当即下发整改通知,要求恢复原状,可李某只拆一部分玻璃,问题始终没解决。双方多次沟通无果,施某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
经审理,法院认定连廊属于业主共有部分,李某擅自封窗既影响消防安全,又侵害邻居采光、通风权益,依法判决李某限期拆除全部封窗设施,恢复连廊原貌。判决生效后,李某迟迟不肯拆除,矛盾越积越深。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没有直接上门采取强制措施,而是选择先敲开当事人的心门。
一开始,李某十分抵触,振振有词:“连廊是公摊面积,我也有份,凭什么不能用?”执行法官耐心沟通道:“公摊是全体业主共有,不是个人专属。你封了连廊,自己觉得安全方便,可邻居家采光通风全受影响,更重要的是消防通道被堵,真有火情,逃生就难了。判决不是为难你,是守住大家的安全底线。远亲不如近邻,为这点事闹僵,往后住着也不舒心。”
法官一边细致讲解建筑物共有权、相邻关系的法律规定,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一边联合审判法官、社区干部、物业人员,多次上门做工作,把道理讲透、把顾虑解开、把情绪理顺。
一次次推心置腹的交谈,一句句情理兼顾的劝解,李某终于慢慢放下固执,主动表态:“法官,我想通了,这玻璃我自己找人拆,一定恢复原样。”随着玻璃一块块卸下、杂物清理干净,被封堵许久的连廊重新敞亮起来,阳光照进楼道,清风穿廊而过,两家人的矛盾也随之烟消云散。
(记者 吕沐华 通讯员 蔡炳鑫)